关于举办2023年度南通市通州区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入库和续聘培训的通知
来源: 通州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28 14:0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苏财购〔2023〕123号)要求,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执业行为,提升评审专家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提高政府采购评审质量,根据2023年度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安排,现开展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入库和续聘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符合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入库条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已提交入库申请的申请人;

(二)已入库满3年的评审专家。

(三)未满3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是否参加此次培训。

二、培训时间

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31日

三、培训内容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操作实务、政府采购案例分析、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等。

四、培训方式

采取远程线上的方式开展培训。报名在线培训后参加在线学习并考试。相关培训费用由培训对象缴纳(具体见附件)。

五、具体要求

1、2023年12月26日后符合专家库入库条件的申请人,需参加入库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在专家库系统进行评审专家入库申报,除系统中要求填报的信息资料外,需同时上传培训合格证书至“资质附件一专业资质证明”中(已在专家库提交申请未上传培训合格证书的已退回),经区财政局初审后提交至南通市财政局审核。

2、截至2024年1月1日已入库满3年的评审专家,应在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续聘培训,并至专家库系统上传培训合格证书提交续聘申请;截至2024年1月1日入库未满3年的评审专家,可根据要求在到期前3个月内参加培训提交续聘申请。后期专家库系统会增加续聘模块用于上传培训证明材料。续聘申请经区财政局初审后(原则上进行线上审核),提交南通市财政局审核。

3、培训考试注册的手机号应与专家库中注册的手机号一致,因课程内容较多,请合理安排培训时间,避免在规定时限内不能通过考试。

4、评审专家除参加线上培训的学习外,还应加强政府采购常用法律法规的自学,加强对国家、省、市政府采购最新改革政策、相关文件规定的理解把握,全面提高政府采购政策和业务水平。

附件: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线上培训考试指南

通州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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