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6989/2020-00040 | 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0-05-28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落实首问负责制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
各镇(街道)财政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落实首问负责制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20年5月28日
关于开展落实首问负责制
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财政局机关工作作风,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质效,维护财政系统“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根据局党组统一部署,在局机关开展落实首问负责制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工作新要求,围绕“科学理财、普惠民生”党建、效能服务品牌持续创建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监督防范长效机制,增强财政干部职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意识,促进依法行政,促进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首问负责责制工作要求
首问负责制是指群众、市场主体到我局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以及单位之间办理相关工作业务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科室单位和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认真解答、负责办理、一盯到底,或负责向其他部门单位引荐导办的制度。已进入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定程序办理的事项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一)首问责任主体
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所有人员中,首次接待来电来访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或局属单位即首问责任单位。其首问责任自首次接待或受理开始,至事项办理完结或完成引荐导办终止。首问负责制遵循热情主动、服务规范、合法合规、及时高效等原则,接待和受理全程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热情接待,礼貌用语。
(二)实行受理及处理结果情况登记制度
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工作人员应实时详细记录事项的受理及处理运行流程、办结时限、结果反馈等,实现全程纪实管理。
(三)不同类别事项的办理程序
1.属于首问人工作职责范围的,能答复的必须当场答复。首问人因当时公务繁忙,无法及时办理应办事项时,须主动说明原因,也可与服务对象协商后,负责转交至其他经办人办理。
对于涉及到财政部门办理的审批事项(包括审批、核准、报备、登记等)只要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能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对于有时间承诺的,必须在时限办理内办理完毕。
2.如办理的事项涉及两个以上职能科室,首问人应迅速向科室负责人汇报并填写工作联系单,科室负责人要及时与涉及事项科室联系协调,必要时由分管局长明确主办科室和主办人,主办人负责后续跟踪办理,并在承诺的时间内向来访人员答复办理结果。
3.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首问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有关经办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应告知经办科室的联系电话、具体联系人。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但具体经办人暂时不在岗或联系不上时,首问人应当负责将办事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内容、留言等填制工作联系单,并负责转交经办人或本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应尽快主动与办事人联系。
4.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单位。
5.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三、专项整治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首问负责制"规范落实,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提升财政服务质效,重点整治业务能力欠缺,对财政工作业务流程不熟悉,对自身岗位职责不掌握,对机关各科室职能不了解;重点整治服务意识松弛,为民办事服务意识欠缺,对群众和服务对象不主动、不周到、不热情、不耐心;重点整治担当意识不强:对服务对象诉求,不研究、不思考,推诿扯皮,损害财政部门形象。开展"五查五看"活动。查思想认识高不高,看是否以人为本、服务至上;查责任担当强不强,看是否主动过问、负责到底;查服务态度好不好,看是否热情大方、耐心细致;查政策解答准不准,看是否有问必答、精准到位;查办事效率快不快,看是否雷厉风行、紧抓快干。开展"两学两提升"活动。学政治理论,提升服务意识,引导财政干部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切实把做好服务工作作为基本素质和基本要求;学业务知识,提升服务能力,使财政干部熟练掌握"首问负责制"落实要领。开展"三亮一公开"活动,通过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和公开投诉渠道等系列活动,强化内外部监督、激励机制,合力推动"首问负责制"落到实处。
四、整治行动步骤及工作要求
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时间为6月1日-12月31日。
第一阶段:启动整改工作(6月1日-6月10日)
制订整改方案,全面启动整改工作。一是对照职责义务和整治重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到位,对需要深入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具体负责人,并抓紧开展整改工作。二是针对重点整治举措,逐条细化落实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并在6月10日前报局人教科,并立即抓好贯彻落实。
第二阶段:全面落实整改任务(6月11日-12月31日)
落实整改措施,对进展情况全程跟踪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一是建立首问负责登记台账制度,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并进行客观、详细登记。二是开展明察暗访。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和局人教科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公布。三是强化岗位素质能力培训,帮助财政干部了解财政业务、工作流程以及各岗位工作职责。
第三阶段:总结整改情况(12月20日-12月31日)
一是要梳理典型经验,对能够固化的,制定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二是总结存在问题,弄清尚未解决问题的具体原因,如何继续抓好整改,有哪些教训值得汲取,在今后工作中如何有效防范。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科室要切实把首问负责制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将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周鉴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教科,由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二)注重工作实效,强化督促落实。专项整治办公室将对整治活动开展不定期督查,督查形式为查阅台账资料或电话询问服务对象。对出现问题的个人,对科室负责人和其本人进行谈心谈话并予以指导整改;对问题始终得不到改善,或对问题视而不见,任其发展的,将对问题进行剖析,明确责任归属,并给予通报批评。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结果运用。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同个人年度综合考核挂钩,对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的,给予表扬鼓励,在评先评优、干部使用、绩效考核上予以激励,并将经验进行总结分享;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治效果不佳、众满意度低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视情况给予谈话教育、通报批评、调整岗位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