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0年南通市和我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重点工作部署,根据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餐饮场所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9〕104号)和通州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餐饮油烟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0〕33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餐饮场所油烟污染治理,切实改善我区空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区综合执法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开展,确保达到预期效果,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周冲
常务副组长:黄军
副组长:刘继元 袁炳轩
成员: 李建其 张吴建 季曙东 季晓锋 张峰
邱亮 章晖 唐亮亮 邵志军 高栋良
张燕飞 陈岗华 曹雪峰 张宏军 丁乾鑫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综合科,由刘继元兼任主任,主要负责该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推进、组织整治、数据汇总上报、督办检查工作职责。
二、总体要求
执法大队各中队要根据《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辖区餐饮油烟污染突出问题,全面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强化经营者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执法监管,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努力构建餐饮场所油烟污染治理和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三、治理范围、目标及方法步骤
(一)治理范围
通州城区、各镇(区、园、街道)建成区范围内所有餐饮场所。
(二)治理目标
1. 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所有餐饮场所9月底前,必须安装与经营场所规模相匹配、经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
2. 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所有经营场所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使用。
3. 定期清理维护油烟净化设施。餐饮场所经营单位(个人)应当定期清理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原则上清理间隔时间不超过1个月,特殊设备从其清洗规定。保养维护台账按照(见附件2)填写。
4. 严格执法治理。对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营业时不正常使用等违法违规餐饮经营单位,各镇(区、园、街道)要严格依法处置,实施行政处罚。
5. 依法取缔违规经营的露天烧烤。城区和各镇(区、园、街道)建成区管辖范围内严禁占道经营和疏导点以外的露天餐饮及烧烤摊点。
(三)方法步骤
1. 调查摸底,宣传引导(5月10日至6月中旬)
对管辖区域内所有固定门店餐饮单位(个人)有计划、有步骤组织调查摸底和梳理,填写餐饮场所排查登记表(见附件1),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完善监管台账。台账内容包括店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净化设施安装时间、路段管理贵任人等,并将油烟净化设施合格证复印件附在台账内。实现底数清、问题明、精准治的治理要求,落实一案一销工作制度,同时做好推进工作中的资料收集和台账建档工作,并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餐饮场所开展巡査检查。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个人)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定期保养维护油烟净化设施,按要求填写餐饮场所油烟净化设施保养维护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并定期检查。
要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通告、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积极营造加强餐饮油烟管理的良好氛围,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宣传活动。
2. 健全机构,源头管控(6月底前)
建立油烟排放检测机构库。在6月底前通过市场询价竞标等方式确定不少于3家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油烟排放检测机构库。该机构库任意一个单位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作为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执法依据。
认真推行联合准入勘察。按照通州区政府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餐饮场所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0〕19号)要求,做好新办餐饮经营单位证照核发前现场相关勘察确认工作,对不符合开设餐饮项目条件的,一律不予确认。对符合条件的,告知其按要求做好油烟检测报告备案,进一步加强对餐饮经营场所的源头管控。
3. 集中整治,依法查处(6月下旬~9月底前)
执法大队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重点梳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场所和餐饮油烟污染严重区域的数量和点位,按照“先小后大,先重点后一般”的整治原则,集中整治区域集中、严重扰民、污染严重的餐饮场所。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营业时未开启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经营单位(个人)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 充分发挥第三方检测机构作用,采取定期抽查和根据需要随机检查的方式,对涉嫌油烟排放不达标的,由第三方检测机构介入检测认定,依据检测认定结果严格实施处罚;对重大餐饮油烟污染违法行为和油烟污染重点突出区域,要主动协调区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并加大力度有效査处一批重大违法行为,突出面上治理和集中整治双向发力。继续按照省住建厅、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江苏省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南通市城管局《关于印发〈开展市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通州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餐饮油烟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发力依法取缔违法违规露天烧烤,确保油烟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4. 验收考核、常态治理(10月1日以后)
局市容督查管理科和执法大队机动中队根据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和对派驻执法队伍履职考核手段,将专项整治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范围,根据专项整治标准和时间节点,分期分批抽查验收,检验整治成效,确保按照方案要求完成既定工作目标。要在前期整治效果的基础上,梳理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按照“整治、巩固、长效”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建立餐饮场所监管责任制,不断强化巡查、执法力度,确保治理工作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健全组织领导。认真按照省市区各级的工作部署,把思想统一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上来,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治理组织领导体系,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科学统筹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餐饮油烟治理有序开展。
(二)强化集中整治,力求常态长效。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点多、面广、量大,要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做到既要统筹推进,又要充分发挥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作用,齐抓共管、攻坚克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在推进整治工作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和媒体平台加强宣传,营造共治共享氛围。要不断总结提炼整治工作经验,研究完善建立辖区餐饮场所长效化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常态化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