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2022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通州区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2-10-04 15:4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南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以绣花功夫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城市精细管理水平的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城市管理整体水平,逐步建立健全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城市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品质,区城管局牵头制定了《通州区2022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城市环境整治的总体要求、整治区域、主要任务、工作步骤、职责分工、保障措施等,制定过程中,已经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并做了相应调整。

二、制定的依据和过程

(一)制定依据

1.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

2. 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等。

(二)制定过程

2022年6月,区城管局根据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精神,结合近年来通州城管工作实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了《通州区2022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并就《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

2022年7月,区城管局根据前期各部门和单位反馈的建议和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2022年8月,区城管局将修改后的《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再次发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

2022年9月,区城管局根据相关部门和单位反馈的建议和意见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并报区政府办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讨论。

三、主要内容

本《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分为六大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二)整治区域。通州区主城区(含高新区)

(三)主要任务。开展主要道路两侧箱体专项整治、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立面专项整治、主要道路两侧城市家具专项整治、车辆停放专项整治、背街小巷专项整治、市场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车辆维修销售专项整治等七大整治行动。对整治内容、标准和目标进行了明确。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9月20日前)。编排整治项目,制定整治时间安排表,明确整治要求,做好正面舆论引导,全面推进项目立项、开工建设。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9月21日~11月30日)。对照整治任务和时间要求,全面推进各项整治项目,逐项整治、逐项销号,切实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12月1日~12月31日)。组织项目“回头看”,梳理项目状态和工程品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落实项目检查验收,集中宣传年度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城市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整治质量和水平,巩固整治成效。

(五)职责分工。根据综合整治任务清单,对相关部门和单位主体责任和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

(六)保障措施。

1. 健全组织,强化领导。成立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分管负责人、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下设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整治办),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执法大队,牵头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好其他协调对接工作;

2. 完善机制,保障到位。进一步发挥区整治办牵头抓总作用,强化部门属地协调配合,健全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施项目化管理和标准化、片区化整治,合理配置人力、财力和物力,每年各单位按照任务要求,分轻重缓急排序申报预算资金。区财政局根据每年的财力论证情况并报区政府同意后,分年度列入各单位预算。金沙街道、金新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整治投入力度,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确保整治项目干一件成一件。

3. 强化引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统一领导,注重上下联动与条块结合,强化部门和街办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和工作推动力。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工作参与,加强社会监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广开言路、广听民声,尊重社情民意,扩大公众参与面,赢得群众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4. 压实责任,严格考核。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为了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品质的民生工程,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要高度重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工作纳入区对各部门、街道的高质量考核和文明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随机暗访、定期督查、督促整改等方式,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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