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法规问答(四十二)
来源: 通州区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2-07-05 15:1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问:施工现场是否需要设置围挡?

答:施工方必须在批准占用区域内对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围墙等封闭措施,并昼夜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二、问:施工现场围挡设置的要求有哪些?

答:各类工地围挡、围墙设置应遵循下列要求:

①建筑工地周边应设置不低于2.5m的实体围墙。

②拆迁施工工地应设置不低于2.5m的实体围墙等刚性封闭围挡和警示标识。

③待建地块应设置不低于2m的实体围墙。

④市政设施、道路挖掘等施工工地刚性围挡、围墙高度不宜低于1.8m。

⑤围挡、围墙内无积存的生活垃圾,保持环境整洁,外侧环境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材料、机具、垃圾等,墙面不得有污迹,无乱张贴、乱涂画等现象。靠近围墙处的临时工棚屋顶及堆放物品高度不得超过围墙顶部。

三、问:施工现场内的机具设备和物料等堆放要求是什么?

答:施工现场内的机具设备和物料等应堆放整齐。作业产生的渣土应及时清理,毁坏的城市道路应及时修复,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

四、问: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放置要求是什么?

答:应分别放置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并及时清运;工程完工时,应彻底清理现场,及时平整场地和修复破损路面,拆除各种临时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