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7391/2019-00060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区城管局 | 文号: | 通城管〔2019〕2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1-04 | 发布日期: | 2019-01-04 | 有效性: | |
名称: | 区城管局综合督查考核实施办法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各专项办:
为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提升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通过加强日常督查,严格考评考核,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确保圆满完成城市管理年度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强执行、抓落实、提绩效”主题,充分发挥督查考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通过规范程序、科学组织、明确责任、明晰分工、认真考评、严格奖惩,进一步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一套完备的考核制度和一支专业统一的考核队伍,细化考核标准,落实考核责任,推进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
二、基本原则
(一)注重实绩。以事实为依据,以绩效为核心,注重工作实绩,突出实际效果。
(二)强化职能。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职能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职能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三)突出重点。根据区委、区政府对我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要求,结合部门实际,牢牢抓住重点工作不放松,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相互结合。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期考核与动态督查相结合,客观公正地开展考核工作。
(五)有效激励。以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目的,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结合起来。
三、督查考核主体
将局办公室党务办、人教科、督查考核科、执法大队机动中队、环卫处的考核监督职能和力量充分整合,形成一个统一的考核队伍。成立局考核领导组。
组长:周建清
常务副组长:周 冲、顾 斌
成 员:吴铁林、茅永亮、董秋英、黄晓晴、季曙东、
邱剑虹、周金建、曹 楠、马丹丹、廉咏梅
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督查考核科,具体负责督查考核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汇总通报等工作。吴铁林同志兼任督查考核办主任。
四、督查考核方式
督查考核采取日常督查考核和随机督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日常督查考核。由各牵头考核部门根据制定的考核细则,每日安排检查,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并进行评分。评分方式为:日常督查总分为100分,减去检查出的问题所对应的扣分分值之和后的余额,为当月日常督查得分。
1、局督查科、人教科牵头负责日常考勤考核工作。以科室、单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以及在完成重点工作、急难险重任务、应对突发事件中的现实表现,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效能。科室、单位负责对各自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2、执法大队机动中队牵头负责服务外包公司的日常考核工作。
(1)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公司
主要监督、检查运营企业抓好城区非机动车、二轮摩托车摆放日常运营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城区管理路段车辆按规定位置及要求有序停放。
(2)非法小广告清理公司
主要监督、检查物业公司做好城区“牛皮癣”治理工作,确保日常清理保洁工作及时、有序、有效、规范,保持市容市貌整洁。
(3)公共自行车管理公司
主要监督、检查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运营管理工作,全面、客观地评价城区公共自行车服务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运营企业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向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4)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公司
主要监督、检查城区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工作,全面、客观地评价城区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力争实现合理引导车辆停放、城市交通有序运行的目标。
(5)美食广场管理运营公司
主要监督、检查美食广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全面、客观、准确的综合考评运营管理水平,促进物管企业落实管理措施,促进美食广场健康发展。
3、局环卫科、环卫处牵头负责环卫市场化运作公司的日常考核。
主要监督、检查运作公司内部管理、环境保洁、垃圾处置、设施设备管理、创建迎查保障、社会影响方面、交办任务完成及公共服务等情况。进一步提升环卫市场化运营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推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随机督查考核。根据工作需要,督查考核办采取“查问题、看资料、听汇报”等形式,一周一次组织人员对服务外包项目公司进行考核。
1、准备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局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合理布置督查考核事宜,制定督查工作计划,安排督查人员。
2、现场督查。督查人员根据督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打分,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在《区城管局督查记录》上进行登记。
3、问题反馈。局督查考核办在1个工作日内,将督查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填写并送达《区城管局督查整改通知单》,将问题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4、落实整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必须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到位,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书面报局督查考核办。
5、评分计算。督查考核办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并进行评分。评分的方法为:
每周一次检查总分为100分,减去检查扣分后的余额,为每周的检查得分。一月中每周检查得分的平均值为当月随机督查得分。
月度综合考核得分按照日常督查得分的50%和月随机督查得分的50%加和计算。
6、定期通报。每个月的督查考核情况由督查考核办汇总后在次月10日前进行书面通报。
五、督查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单位和个人的考核。平时考核结果与单位和个人的评先挂钩,与个人职务晋升挂钩,与个人年终考核挂钩。被通报的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当月不得评为月度评优先进个人。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达标或有违纪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问责和处罚。
(二)对外包服务企业的考核。每月的综合得分情况与拨付经费挂钩。根据月度得分相应作出扣除经费、缩短合同期、终止合同等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深刻认识开展督查考核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接受、认真配合督查考核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督查考核活动。对干扰、阻挠督查考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精心组织。督查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督查考核发现问题必须如实报告。督查考核要互相监督,每次督查考核必须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要结合各自特点和督查考核内容,制定合适的督查考核方法,提前查阅和搜集各种信息。督查考核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做好督查考核记录,妥善保管影像资料。
(三)严格纪律。督查考核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保密,自觉做到讲原则不徇私、讲认真不马虎、讲创新不保守、讲效率不懈怠,忠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借督查考核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对违反督查考核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元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