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忠华(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统筹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等工作。
龚志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统筹协调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重大问题,主管财税、集体资产、金融、审计等工作,联系新志浩集团工作。
龚 卫(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主管招商引资工作。
冯 静(党委副书记)主管党务、政协、统战、人武、干部人事、政法综治、依法行政、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等工作,统筹园区协同发展和经济发达镇考核评估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 前(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主任)主持快速维权中心全面工作,主管项目建设、经济运行、国际贸易试点、统计(文化产业)、科技(人才招引)、家纺研究院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朱 锋(镇党委副书记)(挂职)主持川港派出所全面工作,主管信访维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陆迎辉(副镇长)分管财政工作办公室、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的社会事业工作,负责财税、集体资产、综合治税、金融、审计和劳动保障、卫生健康、科教文卫体、食品药品、民政、残联等社会事业工作,牵头人大意见建议办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泽民(副镇长)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经济运行、国际贸易试点、统计(文化产业)、家纺研究院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戴晓晨(副镇长)分管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的农业农村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农经、水利、农机、农业垃圾分类处置和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小辉(副镇长)分管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管理、小区物业和动迁安置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季 鹏(副镇长)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集镇管理、拆违控违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邢徐军(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纪检监察、效能建设和工作督办;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周卫建(宣传委员)分管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分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文明城市长效管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地方志编撰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肖 燕(组织委员)协管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人事、人才服务、经济发达镇考核评估、妇联、团委、老干部、党史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顾建兵(党委委员、人武部长)主持人武部工作,分管退役军人服务站,协管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孔潇波(统战委员)分管统战,协助镇政协工委工作;协管经济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洪伟(政法委员)分管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负责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戴佳耀(党委委员)(挂职)协助分管建设工作办公室;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冯 楠(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副主任)协助快速维权中心工作,侧重家纺研究院工作,协管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负责经济运行、统计(文化产业)、科技(人才招引)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徐 东(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副主任)协助快速维权中心工作,侧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管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协管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督查、政府物资采购、信息公开、后勤保障、年鉴编撰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超平(一级主任科员)协管建设工作办公室;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韩建华(二级主任科员)协管财政工作办公室;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