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tzqcjz/2021-00255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家纺城(川姜镇)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2-08 发布日期: 2021-12-08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川姜镇迎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环保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川姜镇迎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环保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南通家纺城(川姜镇) 发布时间:2021-12-13 16:4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川姜镇迎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环保督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通州区川姜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6日


川姜镇迎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环保督察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各项工作,根据《关于对苏州市等四市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的通知》(苏环督察办〔2021〕27号)和《通州区迎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环保督察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察时间

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时间1个月。

二、督察内容和方式

(一)督察内容

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执行情况。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落实情况;“河长”“断面长”“点位长”履职情况。

三是减污降碳和源头治理情况。包括碳达峰、碳中和研究部署情况、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情况,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情况以及清洁生产推行情况;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环评制度等落实情况,污染物收集处置、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环境应急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四是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改善情况,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重点领域(固废危废、化工、农业农村)等环境治理情况。

五是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省政府挂牌督办项目、省人大审议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生态环境安全及风险管控情况,群众反映强烈或新闻媒体曝光的重点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等。

六是其他需要督察的重点事项推进落实情况。

(二)督察方式

督察方式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受理举报、个别谈话、走访问询、下沉督察、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工作。

三、迎查准备

(一)成立组织

成立川姜镇迎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以下简称镇迎查工作组),负责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期间协调联络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负责接受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各项任务;负责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工作;负责调度、协调各部门、村居开展具体工作。

政  委:王瑜彬  区委常委、川姜镇党委书记

组  长:王钰华  川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龚  卫  川姜镇人大主席

        顾建峰  川姜镇党委副书记

        陈超平  川姜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陈  前  家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主任

成  员:韩建华  川姜镇主任科员

        陆迎辉  川姜镇副镇长

        李泽民  川姜镇副镇长

        戴晓晨  川姜镇副镇长

        李小辉  川姜镇副镇长提名人选

        周  凯  川姜镇纪委书记

        季  鹏  川姜镇组织委员

        黄金宇  川姜镇统战委员

        周卫建  川姜镇宣传委员(总联络人)

        李永亮  川姜镇政法委员

        顾建兵  川姜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张洪伟  家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副主任

        严恩海  家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副主任

        任 华   镇党委委员(挂职)、川港派出所所长

        沈陆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川姜分局局长

下设5个专项工作组,分别是综合组、材料组、信访组、联络组、宣传组。

(1)综合组

组  长:顾建峰 川姜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周卫建 川姜镇党委宣传委员(总联络人)

        顾建兵 川姜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成  员:姜  玲 川姜镇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张嘉伟 川姜镇生态环境办公室工作人员

综合组负责制定省督察迎查工作方案,与区级协调组保持沟通联系,协调督察组交办的相关事项,协调做好现场督察的相关保障工作,调度协调其他各组工作。

(2)材料组

组  长:张洪伟  家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副主任

        严恩海  家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副主任

成  员:黄颖秀  川姜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姜  玲  川姜镇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王蔚敏  川姜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徐  东  川姜镇经济发展局局长

        姚  炜  川姜镇水利站工作人员

        孙健均  川姜镇建设和生态保护局工作人员

材料组根据督察组工作资料清单,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主要包括党委和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工作落实等支撑资料,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资料。负责起草镇领导出席相关会议的讲话。负责整理会议记录、会议图文资料和制发会议纪要。

(3)信访组

组  长:顾建峰  川姜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陆迎辉  川姜镇副镇长

        戴晓晨  川姜镇副镇长

        李永亮  川姜镇政法委员

        张洪伟  家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副主任

        沈陆平  市场监督管理局川姜分局局长

成  员:卞天享  川姜镇建设局局长

        张  辉  川姜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蔚敏  川姜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石  魁  川姜镇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

        吴国富  川姜镇水利站站长

        陈建菊  川姜镇镇域治理现代会指挥中心主任

        吴  圣  川姜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工作人员

        施  政  新志浩公司负责人

各村(居)党总支书记

信访组负责做好省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登记、整改方案制定、交办、整改等工作;协助做好现场督察的相关工作;配合区级部门做好处置应对工作。

(4)联络组

组  长:周  凯 川姜镇纪委书记

        季  鹏 川姜镇党委组织委员

成  员:姜  玲 川姜镇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陈忠娣 川姜镇纪委副书记

        周慧颖 川姜镇党群工作局副局长

联络组负责根据督察组确定的个别谈话范围和日程,协助安排个别谈话,做好通知、接送、引导被谈话人至谈话地点等相关事项。负责安排督察组调研、走访座谈等活动。

(5)宣传组

组  长:周卫建 川姜镇党委宣传委员

成  员:周冬梅 川姜镇宣传办公室工作人员

宣传组负责配合督察组做好督察期间的新闻报道和舆情引导工作,应对网络舆情及突发事件,及时做好疏导。

(二)全面梳理

各部门对照川姜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对照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主管部门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相关要求,围绕本次督察内容,全面梳理尽责履职情况、整改落实情况。

(三)查漏补缺

综合组梳理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各级重复环境信访等,与相关部门和村居排查分析存在的问题,协商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先急后缓、分类处置原则,能立行立改的,要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完成;对确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资金,建立机制,扎实推进。

四、全面做好督察配合

(一)及时上报资料。根据省督察组、市协调联络组要求,材料组在最短时间收集整理各类、各项台账资料,由镇主要负责人把关后上报,确保正确无误。各类上报资料应建档和留存,非涉密的应同步准备电子文档。

(二)抓好问题整治。信访组对督察组交办的信访问题做到第一时间现场调查、第一时间出调查报告,第一时间整改;联络组对省督察组谈话指出问题,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应对,必要的制定整改计划,及时报告反馈省督察组。

(三)做好其他保障。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及各分管领导要24小时联络畅通。及时会商。对排查梳理发现的问题、督察组交办和反馈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适时召开碰头会,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研究推进相关工作。及时报告。对个别谈话、调阅资料、信访举报、走访问询、下沉督察、曝光案件等环节中,督察组提出的涉及我镇各类问题的要求,各专项工作组、各部门要第一时间向镇迎查工作组汇报,并向区综合组反馈。

附件:川姜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

                               
附件


川姜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设美丽川姜,根据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南通市通州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主要相关部门和村居责任清单。

一、镇建设和环保局工作职责

环保条线1. 牵头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信息收集和跟踪汇总。2. 牵头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3. 执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加强企业监管。及时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配合环保执法部门,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环境破坏事故及纠纷。督促企业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包括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完善各项环保审批手续并按照要求执行等)。4. 与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共同组织实施秸秆禁烧禁抛,确保不发生大面积露天秸秆焚烧事件,不发生因露天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和秸秆下河引发的水环境污染事件。5.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和川姜镇计划实施的各项生态环保任务、各级突出环境问题交办单的调处和回头看等。6. 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7. 完成上级下达污染物减排目标。8. 对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建设条线:1. 将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全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2. 制定并实施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负责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全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指导建设、改造城镇雨污分流工程,依职责加强废水入市政管网排放的监管,推进排水许可制度实施。3. 组织实施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指导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4. 依法依规开展市政、园林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5. 负责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推进绿色施工,依法依规做好建筑工地施工渣土、扬尘、噪声及垃圾焚烧污染防治工作。6. 监督建筑工程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及胶粘剂。指导预拌混凝土企业环境整治工作。

二、镇经济发展局工作职责

1. 引导工业企业开展绿色化改造,组织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推广,大力构建绿色、循环、低碳制造体系。2. 优化生产力布局,推进绿色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推行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利用综合标准淘汰落后产能。3. 综合协调节能降耗工作,实施能耗强度控制。4. 协调指导重大建设项目和产业布局规划实施中的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5. 按照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6.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机动车、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燃油的供应管理、油品升级和油气回收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

三、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工作职责

农业农村条线:1. 指导农业生态保护工作,鼓励农业生物质产业及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推广农业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2. 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与环保办共同组织实施镇区秸秆禁烧、禁抛等相关工作,完善秸秆收储体系,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和秸秆下河引发的水环境污染事件;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等生产资料,防止和减少农业生产资料形成的污染;组织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3. 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牵头处置违法养殖行为,指导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农业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4. 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牵头开展区域水环境治理,推进河岸共治。强化推进城乡河道综合整治及河道保护,负责黑臭水体治理。配合查处违法填占河、湖泊,向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等违法行为。5. 强化水产养殖业污染管控,加强所管辖渔港水域内非军事船舶和渔港水域外渔业船舶污染环境的监督管理,调查处理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或者渔业污染事故。6. 依法依规开展农业机械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7. 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加强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和修复治理。协助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管理。8.负责全镇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社会事业条线:1. 积极配合开展“绿色学校”建设活动,推进学校生态文明教育试点和生态文明基地建设。2. 指导推进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及收集、运送、贮存、处置过程中的疾病防治工作。3. 依法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涉及环境公害事件的社会救助工作。4. 依法对全镇环境保护社会团体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生态文明志愿者队伍监督管理。5. 督促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强化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配合上级文化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6. 指导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用辐射设施设备的管理。

四、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职责

城管条线:1. 依法将政府确定的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监管事项纳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落叶、生活垃圾。2. 组织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码头等环境整治工作,各类煤堆、料堆、灰堆、渣土堆要采取洒水、苫盖等有效抑尘措施。3. 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城市面貌。

安监条线:1. 负责职责范围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矿商贸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企业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2. 及时通报可能引发次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生产安全事故。

五、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工作职责

1. 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普法的重要内容。2.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3. 对因生态环境损害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依法予以法律援助。4. 及时受理、交办、转送生态环境类信访事项。

六、镇域治理现代会指挥中心工作职责

1.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各类信息资源的汇聚共享、智能搜索、监测预警、分析研判、联动指挥、行政问效等。2. 负责对12345政府热线等反映的生态环境类举报事项的受理、交办、回访。

七、新志浩公司(镇环卫所)工作职责

负责对道路实施清扫、冲洗,做好道路保洁,确保路面、路牙见本色、无积尘。雾炮车科学合理进行不间断巡回作业(主要为大气自动监测点位3公里范围),承办镇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八、镇宣传部门工作职责

1. 组织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指导、统筹、协调、部署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2. 组织媒体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统筹协调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做好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统一协调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3. 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

九、镇纪委职责工作职责

1. 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2. 加强对负有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工作部门和村居履职情况的监督。3.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有关部门按程序移交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党政领导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失职失责问题线索进行核查问责,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开展调查处置。

十、镇派出所工作职责

1. 根据职责负责对街道、广场、社区等区域社会生活噪声进行监督管理,并参与交通运输噪声的监督管理。2. 依法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十一、市场监督管理局川姜分局工作职责

1. 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吊销环境行政许可的企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2. 负责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监管。3. 加强车用燃油、尿素、涂料、胶粘剂等产品质量监督。4. 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和假冒铅蓄电池等行为,按职责依法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工作。5. 对生产、销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是否符合质量或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进行监督管理。6. 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责令关闭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依法吊销或者督促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十二、村(居)职责

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配合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本村人居环境治理。对辖区内企业、河道、断面上下游、商户、工地、农田等开展巡查和现场监管工作;对网格内发生的影响水质、空气、土壤的环境污染行为,先期制止和说服违法主体自行纠正并取证上报,协助上级部门依法处置上述违法行为。做好村居秸秆禁烧禁抛工作。


需要重点说明的事项:

具体实践中,下列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现针对此类事项,参照南通市、通州区相关规定,结合城市综合执法改革的最新要求及本镇实际情况,界定部门履职尽责边界,避免职能交叉重叠,消除责任空档和盲区。

1.关于餐饮油烟污染防治

镇综合执法局:将餐饮油烟污染纳入城市综合执法。

2.关于扬尘污染防治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将公共场所、道路扬尘、城市裸露地块、扬尘污染纳入城市综合执法。

镇建设办:负责建筑施工(含房屋建筑动迁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扬尘污染防治。

镇环保办:负责配合上级环保执法部门对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的执法。

3.关于黑臭河道治理

河长、断面长:分别对河道、断面负总责。

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河长制,建立健全河道责任体系,负责黑臭水体整治。

镇建设办:科学推进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镇环保办:配合上级环保执法部门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整改。

4.关于噪音污染防治

镇建设办:负责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镇环保办:配合上级环保执法部门,查处对工业噪声污染违法行为。

镇社会事业办公室:督促文化娱乐场所落实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配合上级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镇派出所:负责对街道、广场、社区等区域社会生活噪声进行监督管理。

5.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指导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农业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依法处理渔业水域违法围栏围网养殖等行为。

镇环保办:负责配合上级环保执法部门对规模化养殖场的环保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