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zqcjz/2023-00087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家纺城(川姜镇))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3-04-27 | 发布日期: | 2023-04-27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印发《川姜镇2023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全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川姜镇2023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州区川姜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
川姜镇2023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
和禁烧禁抛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南通市通州区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要求,按照“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强化禁烧禁抛工作联动机制,细化禁烧禁抛工作方法措施,全面有效开展禁烧禁抛工作,有力有效保障夏季全镇空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做到“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黑一块田、不抛一条河”,确保不出现生态环境部及省卫星遥感通报火点数,不出现全省、全市、全区“第一把火”,确保不发生大面积露天秸秆焚烧事件,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和秸秆抛河抛岸引发的水环境污染事件。
三、时间安排
4月28日-5月9日,宣传发动阶段。营造秸秆禁烧禁抛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秸秆禁烧禁抛意识。
5月10日-7月20日,全面禁烧禁抛阶段。蹲点干部、各村(居)禁烧禁抛巡逻队深入田间路边巡查,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秸秆禁烧禁抛浓厚工作氛围。
四、重点区域
1、川姜镇大气自动监测站(家纺城养老院内)周边3公里;
2、G40沪陕高速及G345国道、S223省道周边,宁启铁路两侧3公里范围内。
3、油菜、小麦、玉米等农作物连片种植区域,主要分布在义成村、磨框镇村、双桥村。
4、家纺城、工业园区、家纺废料堆放点、面料仓库等重点区域。
五、工作措施
1、加强舆论宣传。各村(居)要充分利用电子宣传屏宣传秸秆禁烧禁抛标语,向村民发放《致农民朋友们的公开信》,张贴通俗易懂的宣传画册,利用流动喇叭车,川风姜韵公众号,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禁烧禁抛秸秆的自觉性。
2、严格责任追究。对焚烧禁抛秸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村(居)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故意纵火或因焚烧秸秆引发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完善组织构架。各村(居)要组建禁烧禁抛巡逻队,配齐装备,和镇村干部一起巡查,要加强秸秆临时堆放点、收储点的防火检查,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加大巡查频次,确保不引发火灾。
4、党建护航禁烧。将融合党建作为禁烧禁抛工作的发力点,禁烧巡查期间,各村(居)在巡查人员中成立“党员先锋队”、“禁烧攻坚队”等队伍,把党建工作覆盖到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全过程,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六、工作要求
1、各村(居)严格按照秸秆禁烧禁抛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在状态,夏季秸秆禁烧巡查期间,每日督查巡查时段为09:00-23:00,各禁烧责任人在禁烧、禁抛期间要保持通信畅通,镇分管领导及联络人要做好信息通报协调工作。
2、各村(居)及时关注“川姜镇防台风、秸秆禁烧应急群”微信工作群,对上级督查、巡查在群里交办的火点、黑斑、抛河等交办件及时回复,立即安排人员赶至现场处理,确保30分钟处置完毕。
3、在禁烧禁抛工作期间,各村(居)群众需进行化库等民俗活动的,请及时上报镇环保办张嘉伟处。
4、对上级督查组拍摄、定位的火点(黑斑)有异议的,应在“川姜镇防台风、秸秆禁烧应急群”微信工作群交办后及时提出,并到现场进行核实,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对火点(黑斑)的默认,过后提出异议的不予采纳。
5、火点统计口径。单处焚烧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计作两个火点;单处焚烧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每处计作一个火点;黑斑数参照以上标准统计。区、镇巡查组将发现的火点、黑斑、抛河通过“川姜镇防台风、秸秆禁烧应急群”微信工作群交办后15分钟内,所在村(居)人员赶到现场并及时处置的,不计作火点、黑斑、抛河数;次日巡查时发现交办的黑斑、抛河仍未清理消除的连续计作黑斑、抛河数,直至消除为止。
附件:1、川姜镇2023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领导组及成员名单
2、川姜镇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督查人员名单
附件1:
川姜镇2023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领导组及成员名单
总牵头:王钰华
挂钩联系领导 | 联系村(社区) |
挂钩联络员 |
挂钩人员 |
顾建兵 |
义成村 |
钱星宇 |
徐 东、季晓晓、钱星宇、倪凯玲、吴陈添、沈 松 |
喻海杰、汤晓峰、季飞飞、沈亦杨、顾少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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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建峰 |
双桥村 |
施 敏 |
胡中华、曹胜军、施 敏、张 健、王 强 |
姜 峰、杨 彬、张 丽、杨静宇、李 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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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超平 |
志南村 |
曾 进 |
曾 进、张 猛、姜 娟、王玉红、杨劲松、杨洪祥 |
吴志峰、翁 达、施爱铭、朱丽华、张 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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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前 |
川港社区 |
俞鹏飞 |
李 刚、王 辉、胡 洁、俞鹏飞、刘晓东、马一宇 |
陶泽锋、赵 春、季天宇、杨金花、黄海静、陈 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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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建华 |
川北村 |
周晖桥 |
张伯红、朱云娇、施瑜琳、周晖桥、黄晓明 |
季洪忠、张 勇、龚晶晶、袁亚新、瞿 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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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迎辉 |
志浩村 |
高业辉 |
顾卫东、韩雪梅、卞天享、高业辉、施海兵、曹一凡 |
于 凯、蔡海兵、黄建荣、杨 玲、徐 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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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恩海 |
三圩埭村 |
于至东 |
姜梦阳、黄宇韵、张 莉、陈燕艳、于至东 |
邱 强、徐飞鸿、庄立武、顾 坚、顾春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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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泽民 |
磨框镇村 |
蔡圆圆 |
蔡圆圆、姜玉玲、顾水洁、刘 健、徐玲艺 |
顾红兵、单丽华、刘炜炜、朱 英、朱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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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晓晨 |
姜灶社区 |
陈建菊 |
陈建菊、蔡洪祥、吴 圣、单丽丽、黄竞慧、王馨婷 |
张跃平、黄燕昊、马朝昕、姜丽华、冷 旭、季宝钟 |
|||
李小辉 |
姜川村 |
周丹丹 |
周丹丹、杨建峰、朱方华、沈佳怡、王蔚敏、袁 珍 |
顾小峰、管佳毅、徐鹏飞、俞 冰、韩烨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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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 鹏 |
启江村 |
花亚楠 |
花亚楠、蔡 璐、曹晓燕、张 霞、郁琳君、葛 斐 |
陈金涛、盛赛飞、陆 茜、朱季楠、陆佩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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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潇波 |
斜桥村 |
葛 立 |
袁玉茹、葛 立、蒋青卓、杨竣淇、曹 晟、赵 贤 |
杨利华、周 娟、陆奕彤、张一丹、丁春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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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卫建 |
三合口村 |
黄海嵩 |
黄海嵩、吴永聪、杨健飞、季宏杰、秦珏华、吴鑫钰 |
张宏飞、卞银波、万 欢、吴晓亚、沈 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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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 楠 |
川南村 |
章熙春 |
章熙春、张 辉、夏梅凤、陈叶露、姜 珊 |
徐 健、陆青峰、陈冬冬、倪春辉、樊 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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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凯 |
保障村 |
田力豪 |
陈忠娣、黄颖秀、田力豪、瞿海燕、徐晨龙、陆陈姗 |
顾鑫亮、倪 伟、黄英杰、邱凯杰、杜卫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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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伟 |
望海台村 |
石 魁 |
石 魁、姜 玲、尹张婷、单建波、张嘉伟、张铭航 |
马红兵、张洪新、宗晓军、袁胜楠、黄春婕 |
附件2:
川姜镇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和
禁烧禁抛督查人员名单
组 长: 周 凯
副组长: 戴晓晨、李小辉、张洪伟
成 员: 陈忠娣、蔡洪祥、姜玲、卞天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