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tzqcjz/2024-00043 | 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福利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家纺城(川姜镇))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4-01-22 | 发布日期: | 2024-01-2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做好2024年川姜镇困难群众春节慰问工作的通知 |
关于做好2024年川姜镇困难群众春节慰问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帮助困难家庭安度佳节,及时有效做好困难群众春节慰问工作,现就2024年川姜镇困难群众春节慰问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春节慰问对象与条件
2024年春节慰问对象必须是具有川姜镇常住户籍并在本辖区居住一年以上的城乡居民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低保、特困供养、建档立卡户、计生特扶、重度残疾人、困境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
2、生活较为困难的退伍军人或优抚对象、老党员、村级老干部、老劳模、高龄老人、残疾人等群体;
3、家庭成员因重病或其他突发性灾害,造成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困难家庭;
4、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家庭暂时特别困难的困境个人。
慰问对象原则上本年度未享受过其他各级部门发放的春节慰问金,名单由各村(居)根据辖区内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认真摸排,集体讨论确定,在春节前主动慰问到位。
二、春节慰问程序
困难群众春节慰问,由户主或受委托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或由各村(居)主动摸排后,填写《2024年川姜镇春节慰问对象统计表》,并且所有慰问对象及慰问方式必须由村(居)委会会议讨论研究并公示。
三、春节慰问资金安排
川姜镇2024年困难群众春节慰问金按各村(居)户籍人口数每人每年2.5元计算,资金转移支付到村(居)(如有结余,转入下一年度)。
四、工作要求
各村要统筹安排好下拨的2024年春节慰问金,《2024年川姜镇春节慰问对象统计表》于2月28日前上报镇民政办留档,要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文件执行,规范慰问流程,确保辖区范围内困难群众能得到及时慰问。凡乱用救助款项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州区川姜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