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人民生活

1993年,兴东镇农民人均住房面积25平方米,2008年为65.2平方米;1993年,楼房占住房总面积40%,2008年为93.6%。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21万元,是1992年的10.67倍。至2008年,360户低保对象草危房得到改造,262户贫困户脱贫。年末,全镇有五保户71户,35名五保老人由敬老院供养,486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2880人参加养老保险。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26亿元。每百户拥有电冰箱68台、彩色电视机138台、洗衣机70台、空调45台、热水器66台、摩托车71辆、家庭小汽车5辆、电脑37台、电话(含手机)171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