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人民生活
1993年,平东农民人均住房面积26平方米,2008年为63平方米;1993年,楼房占住房总面积36%,2008年为93.9%。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01万元,是1992年的11.7倍。至2008年,有109家贫困户脱贫,脱贫率99.4%。年末,居民储蓄存款余额4.1亿元,参加农村养老保险1.79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582人,享受五保84人,敬老院(2次被评为省文明敬老院)供养老人36人。每百户拥有电冰箱50台、彩色电视机115台、洗衣机69台、空调40台、热水器59台、摩托车61辆、家庭小汽车5辆、电脑38台、电话(含手机)211部。
附:赵甸乡
赵甸乡位于平东镇北,总面积24.08平方公里,2000年4月撤销,辖地并入平东镇。
1993年,全乡有耕地2.06万亩、6993户2.3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086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787万元(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1355万元、1703万元、729万元)、财政收入124.3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230元、农林牧渔总产值2056万元、工业总产值5121万元。1996年,精细化学品厂生产的柠檬酸钙等远销东南亚、欧美和港澳地区。1997年,电杆厂列入省邮电器材定点生产厂。1999年,全乡有耕地2.04万亩,辖14个行政村、6529户2.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126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4亿元(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3037万元、5373万元、4019万元),人均5392元,是1992年的4.38倍,年均增长23.5%。财政收入250.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332元。粮食大豆、棉花、油料作物总产分别为1.23万吨、101吨、802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059万元。有工业企业51个,实现工业总产值2.4亿元、利税600万元。
1998年在杨木桥村建赵甸乡革命烈士纪念室。1999年,赵甸初中建成省教育现代化示范初中。全乡农民大病统筹医疗覆盖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