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体育管理

南通县(通州市)体育运动委员会成立于1956年3月,2001年8月更名通州市体育局。市体育局(体委)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全市体育工作,监督、配合全市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开展体育活动。下设市人民体育场和市体育馆2个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市体育场具体负责全市体育赛事规划制订、组织实施及少儿体育、群众体育等工作,人员编制12名。市级体育事业费由地方财政拨款。1993年通州建市以后,体育场地设施日趋完善,先后建成市体育馆、游泳馆、田径场、中国乒乓球通州训练基地等大型体育设施。体育团体也逐渐增多,至2009年6月,全市有经民政部门注册的体育社团18个、健身中心1个、健身俱乐部2个。2008年,市级体育事业费81.3万元,比1993年增长1倍多。
全市群众体育活动和各种体育竞赛的实施工作交由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或由各主管部门、各体育协会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