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篇  体  育

1993年起,通州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简称《体育法》),巩固和发展体育先进县成果,全面实施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重视群众体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用科学、文明、健康健身方法占领业余健身阵地。农民、职工、老年人及残疾人体育活动有序开展;学校体育活动形成制度,体育人才队伍日益壮大。2008年,全市体育人口(指经常参加身体锻炼并且每周至少锻炼3次,每次锻炼不少于30分钟的一种社会群体)占52%。至2009年6月,参加南通市级以上各类比赛获奖牌900余枚,向南通市级以上输送体育人才500余人,成功承办全国和洲际体育赛事9次,多次被评为省业余训练先进市、省十佳体育先进市。
1993年初,全县有体育先进乡镇29个,其中省级10个。至1996年,全市建成体育先进乡镇38个,其中省级12个。1998年,石港镇被命名为省体育示范镇。1999年,省级体育先进乡镇增加到34个,占乡镇总数69.4%。2006年开始创建省体育强镇。2007年,兴仁、骑岸、石港镇建成省首批体育强镇。之后,至2009年6月,金沙、十总、平潮、平东、五接、兴东、张芝山、川姜、先锋9个镇亦相继跨入省体育强镇行列。2008年12月,通州市被省体育局命名为省体育强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