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护 理
1993年,通州市各级医院有护理技术人员697人,其中副主任护师1人,主管护师44人,护师311人,护士341人。根据市卫生局制定的护理工作“九五”“十五”规划精神,全市各级医院逐步克服“重医轻护”的状况,注重培养护理人才,不断吸纳护理院校毕业生,充实护理队伍,逐步使医护比例、床护比例达到规定要求。
1995年,根据《江苏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市卫生局对全市护士实行执业考试,考试合格者,统一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给予首次注册。对199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实施前已取得护士职称,申请首次注册的护士,采用“老人老办法”的原则,给予首次注册。1996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护士,首先要参加全国统一的执业护士考试,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后给予首次注册。注册护士每隔两年按规定进行考试考核,合格者才能再次注册。
为了改革传统的功能制护理,提高护理工作质量,从1998年开始,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及市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人民医院开展整体护理工作。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护理管理工作,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及市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人民医院实行分管院长领导下的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负责制,建立护理部主任、护士长二级护理责任制,形成垂直的护理管理体系。市卫生局医政科、市护理学会(2003年后改为市医学会护理专业委员会)每年组织护理部主任、护士长及护理骨干参加业务培训及经验交流1~2次。
2008年5月,国务院公布的《护士条例》正式实施,各医疗单位组织医护人员学习贯彻,护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2009年6月,全市各级医院有护理技术人员820人,其中副主任护师15人,主管护师372人,护师256人,护士17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