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教育管理与督导
第一节 教育管理
1993年,市教育局制定教学“六认真”检查评比标准,坚持每年评比表彰教学“六认真”先进个人。2004年,市教育局出台《通州市教育教学常规》,对教师的备课、上课、课外辅导、考试、作业、教育科研等作出详细规定。
1998年起,市教育局与各学校开始同时使用计算机管理学籍,凡学生转学、休学均需通过计算机进行处理,纸质材料供存档使用。各学校严禁瞒报、漏报学生,严禁私自接收学生,每年的综合考评均以市教育局计算机中的学生数为准。
2004年,市委、市政府出台《通州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意见》。9月,市教育局召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颁布《通州市教育系统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通州市中小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年底,召开学校德育工作会议暨优秀班主任表彰大会,表彰一批优秀班主任和先进德育工作者。扎实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系列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每年均选派部分心理健康教师参加省和南通市的专项培训。
2006年,市教育局出台《有效教学》管理意见,2008年、2009年又相继出台两个补充文件,形成通州市教育管理较为完备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