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在职培训

1993年,市教育局提出继续教育的体制、分工、对象、内容、形式及主要措施,并切实组织实施。1998年,通州市被列为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验区。1999年,全市召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动员大会,出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制定《通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验区实验方案》及其实施意见,推行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定期对继续教育证书进行验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走上制度化轨道。2000年9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情况检查团对通州市的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给予很高评价。其后,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稳步实施。2008年12月,市教育局被评为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1993年后,市教育局鼓励教师特别是低学历教师通过自学、函授等方式进行学历进修,引导全体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参加创新思维、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推荐各科教师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国外、国内培训,年均3000人次左右。2008年度,培训教师8130人次,其中公修课(师德修养与教师专业成长)全员培训7400人次,南通市级培训285人次,省级培训445人次。
1994年,省教育工作会议以后,通州市坚持运行“青蓝工程”,实施“名师工程”“跨世纪园丁培养工程”等培训工程,切实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名优型教师成长。2008年1月,市教育局被评为通州市人才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