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树立文明新风

一、破除社会陋习
1993年开始,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三提倡、三反对”(提倡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提倡民主法制,反对违法乱纪,打击聚众赌博和其他社会丑恶现象)、“两禁一拆”(禁止赌博、封建迷信,拆除非法寺庙)活动。通过努力,农村赌博现象、封建迷信活动明显减少,非法寺庙基本拆除。
1994年起,加大“扫黄打非”工作力度。当年对27个重点乡镇130个文化摊点、娱乐场所进行2次突击检查,收缴非法出版书籍2000多件、非法音像制品1000多盒(张),取缔4个非法经营出版网点。1997年,宣传、政法、文化、广电、公安、工商等部门集中行动5次,出动230人次,对全市文化市场进行专项治理。1999年对全市印刷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1996年开展“严打”斗争,查获犯罪团伙9个,捣毁一批卖淫嫖娼、赌博等窝点。开展查禁赌博、封建迷信专项治理,全市共查禁赌博494场,没收赌资93万元,查处参赌人员2070人;处理非法寺庙82座,销毁迷信品7250公斤,统一规定农村业余铜管乐队的乐器、吹奏曲目和收费标准,对封建迷信职业人员进行思想、政策、法规教育。
1999年在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开展“三改”活动,即改革陈规陋习,破除封建迷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改善文化环境,坚持城里送戏下乡,农民送戏进城;改善家庭卫生环境,普及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市民整体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并得到省文明城市检查团认可。
2000年在城乡开展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摒弃陈规陋习等群众性自我教育活动;组织参加省文明委举办的“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大型巡回展览;与有关部门一道集中开展科普宣传、普法教育以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倡导文明新风,维护社会稳定。召开全市查禁封建迷信专项治理电话会议,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查禁封建迷信活动的实施意见》,会同政法委等部门先后2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查禁活动。市文化部门组织“情系百姓心连心艺术团”下乡巡回演出,受到广大农民群众欢迎,封建迷信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2003年抗“非典”期间,市文明办精心组织文艺小分队、科普小分队进社区、进家庭,讲科学,除陋习。
2005年对印刷、文化娱乐业进行专项治理,共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单位800多家,收缴一批盗版光盘和非法书报刊等。
2006年开展狠刹封建迷信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告别陈规陋习,远离邪教,拒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印制1万多份《通州市关于治理假僧假道乱做佛事道场规范丧事活动的通告》下发到全市各地。
二、建设诚信通州
2002年12月,市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打造“诚信通州”,通过3年左右努力,把通州建成长江三角洲最佳信用城市之一。“诚信通州”建设以提高全民信用道德素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优化投资环境为目的,以培育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中介组织、诚信个人4大主体为重点,以建设信用道德、信用制度、信用平台为支撑,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守信用、讲信誉、重信义社会氛围。2003年7月,市委就“诚信通州”建设工作召开动员大会,并成立“诚信通州”信用管理中心,下设政府、企业、中介组织、个人4个信用分中心,分别由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市计经委、市工商局、市文明办牵头;10月召开建设“诚信通州”工作推进会。先后组织开展“诚信在我心中”“诚信进社区”“小公民道德承诺”等活动。政府信用分中心在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完善“公开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提高政府行政透明度的同时,开播“政风行风热线”,拉近与普通市民的距离,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中介组织信用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劳务、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活动,使劳务、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活动得到规范。个人信用分中心组织召开“创诚信行业、建亮点窗口”专题会议,各窗口行业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制、行政公示制、首问负责制,促进服务水平提高。
2004年,市文明办牵头组织开展“诚信药业”“金融安全区”“万元万户信贷工程”“文明诚信窗口评比”等活动,强化市民信用意识。在全市组织开展“铸诚信形象,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主题活动和“创诚信行业,建亮点窗口”评比活动。评选表彰通州市级文明诚信窗口361个,评出南通市级诚信窗口候选单位328个,评选守信用村137个、守信用镇15个、守信用农户2401个、守信用企业128个。
2006年,市文明办制定下发《通州市诚信建设“十一五”规划》。8月组织召开全市深化“诚信通州”工作会议,扎实开展“诚信药业”“金融安全区”、文明诚信窗口、文明信用户和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双信企业等一系列创建活动,通州“诚信药业”被命名表彰为第二批南通市人民满意服务品牌,城区建设中路、玉兰眼镜店分别被命名为南通市级“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示范店。
三、新风竞赛评比
争创“通州百佳”  1993—1999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连续组织开展6届“通州百佳”评选活动。“通州百佳”由10个“十佳”组成,即:“十佳”党政机关干部、“十佳”村支部书记、“十佳”农民、“十佳”职工、“十佳”教育工作者、“十佳”科技工作者、“十佳”医务工作者、“十佳”政法干警、“十佳”青少年、“十佳”妇女。评选办法由各责任单位制定并组织实施。被评为“通州百佳”者,由市委、市政府授予奖章、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新风杯”竞赛活动  1993—1996年,市文明办在乡镇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新风杯”竞赛活动。通过对精神文明建设各项指标进行量化考核,评出精神文明建设“新风杯”(金杯1个、银杯2个、铜杯3个)获得者,由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具体工作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实施,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委政法委员会、市文化局、教育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民政局、环保局、科委、体委、计生委、爱卫会等有关单位作为考核责任单位。
评比文明户  1993起,在全市开展评选文明户活动。此项活动在市委领导下进行,各乡镇党委组织实施。市文明委和各区工委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文明户评比以村(居)为单位进行,每年1次。村(居)成立评选文明户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文明户标准共分10条,全部达到要求即为“十星级文明家庭”。至1997年,全市共评出“十星级文明家庭”6400多个。
评选文明新风典型  通州市文明新风典型(新人新事)从1993年起每年评选1届,分个人和群体两种。评选由市文明办组织实施,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按照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推荐、各级组织把关、有关专家小组评审、社会公示、市文明委审核的步骤实施,当选的典型由市文明委表彰,主要事迹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2001年,通州市评选表彰文明新风典型23个,其中集体8个、个人15个。2002年、2003年分别评选表彰13个、12个文明新风典型,2004年评选表彰7个新人新事新风典型,均为个人。2006年、2007年、2008年分别评选表彰12个、13个、10个文明新风典型,其中集体每年2个,其余均为个人。
1993年—2009年6月,通州市上报并受到南通市文明委表彰的文明新风典型共16个,分别为:为灾区人民捐献平时积攒的零花钱近8公斤硬币,捧上一颗颗纯真爱心的四安镇小学全体少先队员(1993年度)、拾金不昧并谢拒酬金的沙坝小学学生丁新楠(1993年度)、勇斗3个盗窃犯的十总供销社营业员丁红娟(1998年度)、筹集资金扶贫帮困的好干部张友奎(2001年度)、热心宣传科学文明的退休干部于正芬(2002年度)、自筹资金修建文天祥纪念馆的花甲老人明汉涛(2003年度)、舍己救人的烈士孙浩(2004年度)、为青少年维权的先进集体市人民法院(2005年度)、扶困助学的模范干部黄树森(2005年度)、奋发创业的致富能手姚克标(2006年度)、30年义务修桥补路的老党员曹秉隆(2006年度)、照顾瘫痪叔子13年的好嫂嫂曹允琴(2007年度)、面对500余万元巨奖不动心的体彩销售员蒋长英(2007年度)、勇斗窃贼的塔吊驾驶员邱军(2007年度)、向不文明行为勇敢说“不”的初中女生陈墨(2007年度)、全国首位赴灾区提供心灵救助的残疾人王剑华(2008年度)。
2008年,向不文明行为勇敢说“不”的初中女生陈墨入选“中国好人榜”,当选“见义勇为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