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篇  精神文明建设

1993年1月通州设市后,继续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文明礼貌月”、创建文明单位和五好家庭、“创三优”(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等活动。为加强领导,市设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市委副书记兼任。文明委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1998年5月,机构编制委员会明确市文明办为副科级建制单位,2005年3月,升为正科级建制。
1993—1996年,围绕爱国兴市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道德建设。1996年,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后,市内迅速兴起创建文明行业(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小区)等系列创建活动。各地、各部门围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重点,精心设计并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在农村以“树文明新风”为主题,开展“文明镇、文明村、文明户”和“五好文明家庭、小康户,生态文明村、信用村,特色文化镇、科普示范镇”等系列创建活动;在基层企事业单位开展以争做文明职工,争创文明班组、科室、车间为基本形式的创建文明单位系列活动;在学校以“培育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新人”为主题,开展“做文明教师、当文明学生、建文明学校”和争做“文明小市民”等系列创建活动;在窗口服务单位以“塑良好形象”为主题,开展创“巾帼示范岗”和“青年文明号”以及创优质服务单位、优质服务明星为主要内容的“创双优”等系列创建活动;在机关以“创建文明机关”为主题,开展“做人民的公务员”“当好人民公仆”“创人民满意服务品牌”等系列创建活动;在市区以“建文明城市”为主题,开展“争做文明市民”、争创文明社区(小区)等创建活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由表及里,逐步深入,并实行量化、细化、硬化考核,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把“虚”形式变成“实”内容,使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市委、市政府每2年表彰1次各类创建的先进,其中被表彰为2007—2008年度文明行业22个、文明单位577个、文明镇11个、文明村117个、文明社区8个。
1999年9月,通州市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首届)江苏省文明城市,2002年、2005年和2008年又连续3次蝉联省文明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