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名管理

1993年、1996年,市政府分别出台《通州市地名管理工作意见》和《通州市地名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地名管理。1997年,完成小海镇镇区4条道路、骑岸镇镇区12条道路、石江公路21座桥梁的命名工作。1998年,完成金沙镇37个居民区和平潮镇15条道路的命名以及204国道沿线的村名设标工作。2003年,路牌设置工作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进行,即通过出售广告位使用权换取路牌制作、设置、维护的成本,开创南通地区县(市)级标准地名路牌设置办法改革的先河。当年,城区186块标准地名路牌全部设置完成。2004年,基本完成地名数据库建库任务。2005年,完成6个住宅小区和十总、川港、平潮、二甲4个镇及环本农场道路的命名工作,城区和开发区222块标准地名路牌设置到位。是年,市民政局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完成18个住宅小区命名工作。2007年,进行全市镇村道路路牌设置,共设置路牌756块;完成17个住宅小区、沿江公路13座桥梁和平东镇16条道路命名工作。2008年,完成23个住宅小区、3个商业区和石港镇7条道路命名工作。至此,基本形成全市地名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