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社会捐助与慈善事业
1993—1995年,在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中,全市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的善款善物折价100多万元。1996年2月、11月,两次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衣被2.03万件,捐款88.5万元,接收南通市捐赠衣被6.8万件。
1997年10月11日,成立通州市慈善会。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纷纷奉献爱心、捐款捐物,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当年共接收捐赠款物合计折价58万多元。
1998年,长江、松花江、嫩江等流域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市内也相继发生低温、暴雪和暴风雨等较严重的自然灾害。全市各界在奋力抗灾救灾的同时,还关注其他省市的灾情,共捐赠衣被30.44万件,捐款125.56万元,支援受洪灾区。是年,市民政局被省民政厅表彰为“抗洪救灾先进单位”。
2002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意见》。当年共接收社会捐赠资金144.9万元,衣被2244件,物资1.5吨、折价4.5万元。其中的物资和111万元捐赠款用来资助贫困户、贫困学生、“三无”老人、残疾人等共5100多人。同年,在农村中启动“三五工程”(每个农户捐3~5斤粮食、3~5件衣服、3~5元钱),部分镇用捐来的钱、粮、衣服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急需。
2003年,全市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共接受社会各界捐款124.7万元,其中“三五工程”、改扩建农村敬老院、抗“非典”捐助活动接收捐款分别为12.4万元、69万元和43.3万元(含红十字会接收部分)。
2005年,各镇都设立经常性社会捐助点,全年共接收社会捐款26万元,粮食11.5万公斤,衣服4568件,全部用于救助农村困难群众。同年,市慈善会完成换届选举,接收、募集慈善捐赠近90万元。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市慈善会第一时间发出捐赠倡议书,在市内设立21个捐赠点,开展赈灾募捐活动,共募得赈灾款995.93万元和价值77.2万元的物资。6月,成立市慈善基金会。在为地震灾区开展的“情满通州”现场募捐活动中,协议认捐慈善基金3.88亿元,现捐到账3303万元。8—9月,市慈善基金会先后两次组织慈善助学活动,资助1088名经济困难家庭的大学和高中新生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共发放慈善助学金152万元;以临时救助形式,对80名患白血病、尿毒症、麻风病人员及遭受龙卷风袭击受灾户及时救助,发放救助金26.6万元(含定向捐赠10.8万元);定向捐赠资助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慈善超市、敬老院建设资金161.5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慈善助困活动,共发放资金150万元,其中60万元救助重症病人300人,9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