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防工程建设
一、总体规划
1998年,根据国家有关人防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条例以及省政府《关于组织实施县级市人防工程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市人防办与市城乡规划建设部门互相配合,通过调查研究,搜集资料,着手起草《通州市人防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历时6个月形成初稿。同年12月15日,通过专家评审定稿。1999年5月12日,经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规划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量力而行的原则,将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有机结合,互为利用。规划包括通州市城市的战略地位、总体防护,人防工程总体目标、总体布局、近中期建设规划以及规划的实施步骤和措施等,确定到21世纪中叶,基本建成以人员掩蔽工程为重点、人防工程种类齐全、功能配套完整的城市防护体系。
二、建设项目
1993年起,通州市根据人防建设要紧紧围绕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要求,将城市建设与人防工程建设紧密结合。1995年,市中医院动工兴建第二病房大楼,设计建设了病房地下室。1999年,市人民医院建成16层的病房大楼,其防空地下室部分作为药房仓库使用。2000年,在金沙镇新金东路建成通州市第一个自建式人防工程,建筑面积2296平方米,其中地下部分1100平方米,地上部分对外出租,当年即实现平战结合经济效益10余万元。位于通州经济开发区的市地税局综合办公楼结建式人防工程1500平方米,也于当年6月建成。同年,金沙镇佳乐花苑小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这是市内首座小区自建式人防工程,平时作为地下停车场使用。
至2009年6月底,全市建成人防工程9万多平方米,居南通六县(市)之首。自建式人防工程实现平战结合创造经济效益100多万元,并安排近千人次就业。
三、警报设施
1995年后,市人防办把通信建设列为人防建设的重点之一,各项通信设施逐步得到完善和加强。1998年8月31日,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出台《通州市城市防空音响警报网建设规划》,当年安装电动警报器3台,是全市最早的防空警报设施。2004年,开始安装覆盖范围更广、警报报知能力更强的电声警报器,全市共设置9台电动警报器和3台电声警报器。
1999年7月24日,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台《通州市试鸣防空警报实施办法》,规定每年的8月1日为防空警报试鸣日,当年8月1日,通州市历史上首次防空警报试鸣。2004年,采用GPRS智能远程警报集中控制系统,实行统一鸣放,增强防空警报试鸣能力。至2009年6月,全市共有14个固定警报点和10个移动警报点,城区防空警报音响覆盖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