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拥政爱民

1993年后,市内驻军及武警部队官兵,以“人民为亲人,驻地为故乡”,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在完成军事训练和各项执勤、警卫任务的同时,开展“我为第二故乡作贡献”的拥政爱民活动,配合地方进行抗灾抢险,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安定;与农村中的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活动,从劳力、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与驻地的机关、工厂、学校实行军民、警民联手,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