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武警通州市中队
一、机构 队伍
1993年2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通县中队更名为武警通州市中队,为正连级建制,接受武警南通市支队和通州市委、市政府及市公安局领导。主要担负市看守所看守勤务,实施对看守所内外的武装警戒、武装押解、维护社会治安以及处置突发性事件等重大任务。此外,还协助地方进行民兵军事训练,帮助机关、学校实施军训,开展警民共建活动。2001年,通州市中队被武警南通市支队评为“三共”(共建、共管、共保安全)活动先进集体。1993—2008年,被江苏武警总队多次评为基层先进中队,连续4年被评为标兵中队,中队党支部两次被评为基层优秀党支部。官兵中有19人立功,38人次受奖。中队领导来长春、郑连年、陈建烽、束苏兴等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带兵干部。
二、军事训练
1993年后,市武警中队坚持贯彻中共中央、中央军委质量建队和依法治警方针,严格按照武警总部提出的“扎扎实实打基础,聚精会神抓落实,全面建设谋发展”的要求,把军事训练列为中队建设的重要课题。2002年,修建训练大棚(约100平方米)专供军事技能训练用,修建健身房专供体能训练用,进一步提高军事训练质量,推动各项执勤任务的完成。
武警中队坚持按纲施训、依法治训、正规施训、科技强训的原则,不断提高军事训练水平。特别是2001年新颁布的《军事训练大纲与考核大纲》实施后,中队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不断创新训练方法,强化训练管理。每年对军事技能训练、体能训练,包括训练项目、时间、要求、标准,都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按月、按季度对照要求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2006年后,市武警中队针对世界恐怖势力猖獗蔓延的态势,牢固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从兵力部署、力量使用、组织指挥、装备器材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及时发挥武警部队反恐主力军作用。
三、看守勤务
1993年后,武警中队与市公安局和市看守所紧密配合,具体研究制订执勤项目和突发事件处置行动预案,坚持依法执勤,严密看守,做到人员、物资、装备始终处于临战状态,随时可以“拉得出,打得响,联得上”。2003年8月1日,市看守所一在押犯预谋越狱逃跑,中队接到报警后,按照预定方案迅速出动警力实施围捕,在逃犯企图越过监墙逃跑的瞬间,当场将其制伏生擒。2008年1月下旬,通州市遭遇暴雪,中队官兵主动投入市区的抗雪救灾,与地方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及时清扫市区主要道路的积雪,确保交通畅通,方便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扬。
至2008年,武警中队先后出动警力600余人次,配合公安机关圆满完成罪犯缉拿、追逃、押解等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