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律 师
一、机 构
1993年,先后成立通州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和通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1996年5月,通州市律师事务所、通州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通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分别更名为南通维业律师事务所、南通大明律师事务所、南通四维律师事务所。是年末,全市有专职、兼职、特邀律师52人。1997年6月,市内成立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南通平川律师事务所。1998年,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搞好搞活国资律师事务所的实施办法》,推行律师制度改革。其后,律师机构和名称多次变化,至2009年6月,市内共有4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即:江苏金平川律师事务所、江苏清心律师事务所、江苏维业律师事务所和江苏四维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队伍1993年为12人,2009年6月增加到36人,其中硕士、双学士3人,大学本科毕业28人,专科毕业5人。
二、业 务
1993年后,各律师机构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升业务水平,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多层次、高质量的法律服务。1996年,维业律师事务所在三余镇召开部分厂长经理座谈会,为镇兔毛衫厂先破后股的试点进行法律服务。1997年,主动参与一些单位的经济谈判,承办经济案件,开始在金融、房地产、企业兼并等方面展开业务,全年承办标的额百万元以上的经济大案15件;承办破产案件5件,标的总额达1亿元。1998年,主动参加企业改制、创建等中心工作,为有关商品房销售、房地产开发、清收拖欠款等类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全市共有171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帮助依法行政。同年,金平川律师事务所主动介入企业改组、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破产等环节,全年共成功办理5起企业破产案件,取得社会、经济效益双丰收。2001年,市司法局组织律师成立法律服务流动诊所,为市内百人以上的企业上门服务,解释企业在生产、经营、销售和管理过程中的各种涉法问题。2002年,各律师事务所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先后办理刘桥油米厂、城建开发公司等13个企业的破产案件,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社会稳定。2003年,由8名律师组成的市政府法律顾问团,为市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当好法律参谋。各镇也相继聘请法律顾问,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全市有42个较大型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金融、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法律咨询服务。为规范执业行为,各律师事务所还分别建立案件投诉查处和重大案件报告、办案质量评价等制度,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维业律师事务所与通州大众网联合开办《法律咨询》栏目。2005年,市司法局组织24名律师参与市政府信访接待,共接待来访群众116批419人,其中集体上访11批168人次,引导上访群众依法解决问题,做好维稳工作。2008年,在全市建立律师诚信档案,做到一人一档,随时记录。2009年3月,全市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深入企业排查化解因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帮助企业提出具体的应对金融危机影响的办法,开展有关涉法企业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1993—2008年,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92万件,其中刑事案件2562件,民事案件1.44万件,行政案件348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898件。律师在服务经济建设的同时,自身的地位和影响力不断提升。两名律师先后被授予南通市劳动模范称号,两名律师分别被选为南通市人大代表,通州市政协委员、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