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公 证
1993年起,为扩大公证领域,拓宽服务对象,先后在二甲镇、四安镇建立公证分支机构,共聘请公证联络员100人。1997年,公证处在人员减少、证源萎缩的情况下,努力开拓建筑投标公证领域,为全市建筑业提供公证108起,涉及标的总额1.8亿元。2000年,推出“时效救助”公证,有效化解银行在信贷中的“死结”。2001年,公证处成功参与土地使用权拍卖、劳务输出、个人消费贷款、流通领域改制、卫生体制改革、企业破产、招投标、出国经商和务工等公证活动。2002年起,配合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先后为叠石桥市场、开发区、金沙城区、洋兴公路、交通北路、翠园北路、世纪大道、R308地块等重点工程的拆迁工作,办理证据保全、清点、送达等公证事项。同时,坚持每年为退伍军人办理自谋职业协议书公证,为金融部门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为群众办理出国劳务、经商、学习、探亲、移民等公证,有效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2008年,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建立和健全出证审批、重大疑难公证集体讨论等制度。在公证员中建立执法档案,上网公示,随时记录、定期考核通报,进一步保证和提高公证质量,维护公证的社会公信力,实现“三无”(无错假证、无违纪发生、无有效投诉)和“四个百分之百”(公证从业人员培训率100%、公证文书合格率100%、违规违纪行为查处率100%、群众满意率100%)的目标。
1993—2008年,市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6.1万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2.95万件,国内经济公证2万件,涉外公证1.15万件。先后被南通市司法局记集体三等功,获“南通市文明公证处”“江苏省人民满意公证处”“江苏省文明公证处”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