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司法行政

1993年后,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围绕打造“法治通州”的目标,从一手抓规范、一手抓拓展出发,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在全面开展普法教育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为政府、企业、三农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996年、2001年,通州市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二五”“三五”普法先进县(市)。2001年5月,市司法局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至2008年,市司法局先后3次被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两次被授予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涌现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国优秀调解员标兵”等一批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