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刑事案件审判

1993年起,市法院会同公安、检察机关,共同开展集中“严打”和打黑除恶、禁毒等专项斗争,及时遏制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势头。根据1993年7月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关于抓好经济犯罪审判的专门部署,加大经济犯罪案件审理力度,依法严惩一批贪污受贿,破坏金融秩序、税收征管秩序和制造销售伪劣商品等严重经济犯罪分子。
在审理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时,大部分采取公开审理、公开宣判方式,造成“严打”声势,震慑犯罪分子。2003年,先后组织5场大规模集中宣判活动,旁听群众达1万余人。2007年8月,依法审结南通中院指定管辖的一起涉及24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罪等7项罪名的重大刑事案件。1993—2008年,共受理杀人、强奸、奸淫幼女、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213件,审结1203件,审结率99.2%。
对贪污受贿、破坏金融秩序、税收征管秩序和制造销售伪劣商品等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加大审理力度。2002—2007年,先后审理市教育局原局长、市实验小学原校长、市电信局原局长、市建设局原副局长、市审计局原局长等贪污受贿案,推动反腐斗争深入开展。2008年,审结销售假白蛋白、假狂犬疫苗重大犯罪案件3件,20名销售假药的罪犯受到惩罚,其中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1993—2008年,审结经济犯罪案件689件,判处犯罪分子858人。
盗窃案件在各类刑事案件中占比最高,主要是依法严惩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重大盗窃犯、惯犯、流窜犯,并注重打击销赃犯。1993—2008年,审结盗窃案件1535件,占同期刑事案件审结数的25.5%。
对刑事自诉案件,在依法公正裁决的同时,注重钝化自诉人和被告人之间的矛盾,做细致的思想工作,促使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悔罪、认错、积极赔偿,进而取得受害人谅解,以促进社会的安定与团结。1997年,审结刑事自诉案件44件,判决的仅占13.6%。2005年,有16件刑事自诉案件和23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或撤诉。2008年,刑事自诉及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调解、撤诉率70.6%。
对青少年犯罪案件,通过加强少年法庭工作,对失足青少年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尤其是加强对缓刑、管制、拘役的少年犯的定期回访教育,从社会、家庭、学校等方面开展立体化帮教,促使其自觉改造。2001年5月,少年法庭在全国率先设立“圆桌审判”,实现庭审形式与教育内容的有机统一。2002年初,少年法庭设立“青少年维权热线”,同时建立救助工作机制。4月,该庭获江苏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03年,启动“春芽”工程,将青少年维权从刑事审判、审后帮教层面,扩展到预防青少年犯罪,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等方面,逐渐形成以刑事审判为龙头,民事、行政、执行相辅助的青少年维权体系。2004年起,试行缓刑听证制度,落实缓刑少年犯思想汇报会制度。2006年,邀请心理学家对少年犯进行心理矫治,联合市级机关工委建立“特邀监护人”制度,经少年法庭判处的罪犯,尚未发现有人重新犯罪。2008年,在南通法院系统中,率先启用涉少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模式,推进涉少审判的专业化和规范化。还先后到金沙、二甲、西亭、兴仁、姜灶等镇十几所中学,以案讲法,开展预防犯罪教育,取得较好效果。
1993年—2009年6月,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383件,审结6260件,结案率98.07%。
1993年—2009年6月通州市人民法院刑事案件收、结案统计表
表21-10
年份收  案  数 结案数 当年未结案数 结案率(%)
上年旧存新收合计
199372152222022090.99
1994202472672274085.02
199540251291284797.59
19967319326318897.55
19978204212210299.06
199823283303201096.97
199910365375371498.93
20004464468464499.15
20014401405401499.01
20024398402400299.50
200324314334330100
200403533533530100
20050483483482199.79
200615225235230100
20070530530528299.62
20082508510506499.21
2009-01-0642492532381594.07
合计-626863836260-9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