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控告申诉检察

1993—1996年,通州市检察院共受理各类举报信2261件,检察长接待来访、批阅信件累计1400余件次。4年间,举报中心受理各类经济罪案线索1683件,初查457件,从中立案132件。
1995年,市检察院制定控申举报线索管理制度。1998年,又制定控申举报线索评估小组工作制度,成立举报线索审查协调小组,加强对缓查线索的管理。2001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35件35人,其中有多件案件在初查中调用了缓查线索库中的线索。2000年6月,收到举报某乡财政所某会计贪污的线索,因举报内容简单,当即存入缓查线索库。翌年,又陆续收到有关的举报信,内容较前详细,而该会计已调离原单位。经协调,决定把缓查线索库中有关举报材料全部调出,制订调查方案。最后查清了其贪污公款59万余元的犯罪事实,起诉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1988年市检察院成立举报中心后,坚持每周一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2001年初,时任检察长接待一位上访者诉说其子被行政执法机关传唤后精神失常,多次奔走有关单位求助,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检察长接待后即组织调查,查明该上访者的儿子精神失常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在工作中确实存在违规行为,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市检察院多次与有关乡镇及单位协调,最后由相关单位给予治病补助款4万元,上访者表示满意。
2000—2005年,市检察院共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11件,改变原决定3件,发还金额2.34万元。办理不服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24件,法院采纳裁定更正11件,提出抗诉1件。
2006年,在办理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过失致人重伤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等轻微刑事案件时,注重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实行检调对接,成功办理检调对接案件17件,受害方得到对方赔偿金额达54.5万元。
2007年,在平潮、二甲、三余镇挂牌成立检调对接、检务接待工作室,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立检调对接办公室,成功办理检调对接案件87件,涉案金额460余万元。2008年,继续深化检调对接工作,将检调对接工作室覆盖到全市19个镇,运用线索联评、程序联接、矛盾联调等方法,成功办理检调对接案件36件,涉案金额330万元,有效化解了一批疑难矛盾纠纷。
1997年、2000年,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2004年、2008年,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