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检  察

1993年起,通州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充分履行检察工作职能。全院干警通过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检察院,人民满意检察干警”活动,加强队伍建设。1995年,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200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称号。2001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模范检察院”称号。2002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示范院”;同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并记一等功。2005年、2007年、2009年,连续三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检察院”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