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预防犯罪

一、防控体系建设
1993年起,市委政法委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和健全联防网络,装备防控设施,以预防和遏制违法犯罪的发生。
1999年7月,市召开由乡镇分管领导参加的防控体系建设现场会,明确防控体系建设标准,并抓好以查报站为卡口的防控网络建设,增强出入口堵控功能。至年末,建成警务区192个,治安卡口46个,报警点43个,查报站10个,布设道路监控系统10套,形成严密的防控网络。同时,加强基层治保会、调委会建设,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各乡镇建立专职治安联防队,每个乡镇一般有10人以上,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超过15人,全市共有52支、850人的专职治安联防队。市综治委、市委农工办联合发文,规定从积累的义务工中提取5%作联防队员报酬,由乡镇经管办统一收取,派出所按考勤实绩发放。
2002年,制定并实施《通州市防控体系建设方案》,规范小区防范设施,实行警民联防,加强点、线、面立体防控,推出徒步巡逻控点、自行车巡逻控块、机动车巡逻控面的巡逻模式。各镇建立多种形式的警民联防队伍,形成群防群治局面。同时加大技防力度,装备多功能电子监控设施,规范化装备查报站。是年,成功实行保安联防一体化改革,农村按镇总人口0.3‰重新配备保安队员。
2003年,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增挂防控大队牌子,履行防控、预警、决策、查控、防暴、反恐、督查等综合职能,与各治安查报站、派出所、交巡警、刑侦中队联勤。年末,全市建成1221人的专职保安联防队伍和391支3252人的村(居)民联防队,大防控格局基本形成。
2005年,市委政法委编制技防工作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技防镇”等级评定标准和实施办法,将技防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24家相关部门和单位,把科技防范建设作为治安环境的标志性工程来抓。共投入资金1129万元,新建技防小区19个,技防学校8所,技防医院4所,技防商贸一条街23条,其他技防单位76个。是年,全市通过技防设施破案7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
2007年,各镇建成五星级监控中心,共有视频监控系统512套,联网报警系统138套、探头7527只。技防小区、技防社区(村)的覆盖面分别达84.6%和34%。共配备专职保安队员1245人,并开展以纪律作风、保安业务、基本技能为主要内容的保安大练兵和内网达标竞赛活动。市金融系统投入2080万元改造金融网点,全市金融网点全部安装防弹玻璃、互动联锁门、110报警器、电视监控等声光报警系统。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1997年4月,由市综治委牵头与有关单位组成民间纠纷专项治理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等犯罪案件的发生。当年共排查出各类纠纷1423件,调结1352件,调解率95%;防止纠纷激化107起,防止“民转刑”22件、24人,防止民间纠纷可能引起的自杀19件、23人。省政法委向各县、市转发了通州市开展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活动的经验,省司法厅授予通州市法制工作优秀成果奖。
2000年4月,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以防矛盾激化为重点,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效预防和化解一批因矛盾激化而可能引发为恶性案件的纠纷。全市共调处矛盾纠纷7742起,成功率96%;政法各部门主动深入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协助妥善遏制群体性事件苗头82起。
2003年4月,在张芝山镇试点建立社会纠纷调处中心。6月,在各镇建立由综治办牵头、有关单位参加的调处中心,对发生的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分口管理,整体联动,及时调处。全年共调处社会矛盾纠纷5927起,调解成功5703起,占96.2%。全市集体上访比上年下降21%,防止“民转刑”50件,劝阻群体性上访事件70件。2004年4月,省召开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现场会,组织与会人员到张芝山镇、姜灶镇参观。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先后4次采访报道通州市大调解工作的做法。省内外有100多个单位到通州参观考察,给予高度评价。
2007年,实行首席调解员制度。由镇调解委员会、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推荐,市综治办、调处中心、司法局联合审查,聘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从事大调解工作、群众威望较高的20人担任镇首席调解员。按市人民法院4个基层法庭的案件管辖范围,分片建立诉调对接工作站,站长由法庭庭长担任,在市大调解中心设立巡回合议庭。同时,对调处工作实行网络化管理,通过各派出所将矛盾纠纷案件上网传递流转,工作实时掌控,保证调处质量。各镇由分管领导挂帅,以调处中心为龙头,由综治、司法、民政、城建、农业等部门人员组成排查调处小分队,对重大疑难纠纷和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集中排查调处。
2008年,组织和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书记市长大接待、信访百日化解、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等活动,全年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392起,调处成功4313起,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分别为98.4%和98.2%。因矛盾纠纷进京赴宁上访同比分别下降10.3%和28.5%。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1998年,市综治委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和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活动。全市共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230人,利用多种形式在学校开展普法教育。2000年,全市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共聘请法制副校长134人。并在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市职业中学建立常设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组建法制教育报告团,到各中小学校巡回上法制课。市教育局购买60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展览图片到中小学巡回展出。市法院以庭审为课堂,组织学生旁听,由犯罪嫌疑人现身说法,交代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帮助学生提高法制观念,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大片。
2001年6月,召开中小学校长和法制副校长会议,部署全面开展依法治校活动。为探索新形势下挽救帮教违法犯罪青少年的途径,市法院、检察院联合试行青少年犯罪案件“圆桌审判”新型庭审方式,既有庭审威严,又能缓和庭审气氛,增强对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力度。
2002年,建立在学校周边巡逻制度,组织保安队员对学生经过的重点路段实行定点执勤和徒步巡逻,维护夜自修学生的人身安全。通州中学、通州职业中学、电大等18所市属学校安装与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网的报警系统,其他学校都落实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是年,全市在校生的违法犯罪率比上年明显下降。
2004年,继续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处置不安定事端18起,整改各种治安隐患57处,有效净化了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环境。同时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维权中心和3所示范性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各镇实施“问题少年”社区矫治和“三无”(无学、无家、无业)青少年帮扶工程。8月,市法院、检察院被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团市委被评为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2005年起,在各中小学设立“校园110”警务室,将责任民警、联系电话和工作职责等印制成联系卡发给学生。2月,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暨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会议和南通市“校园110”建设现场会先后在通州召开,推广上述做法。市关工委、老干部局等部门联合组建关爱工作团,共有222名“五老”(老干部、老教师、老战士、老模范、老专家)进村入户上法制课200多场次,受教育的青少年达18.9万人次。当年,校园周边发案数比上年下降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