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老区开发促进会 扶贫开发协会
1993年2月,南通县老区开发促进会更名通州市老区开发促进会(简称市老促会),有会员近千人、驻会工作人员5人。1996年5月,市扶贫开发协会成立。市老促会、市扶贫开发协会(以下简称市“两会”)是由热心为老区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服务和以扶贫为目的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人士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愿参加组成,具有法人地位的非营利性民间社会团体。“两会”成立至2009年6月,发动会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306篇,反映基层的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并帮助老区转移农村劳动力,参与千户扶贫工程和救助帮扶工程,促进老区经济发展。
一、组织建设
1993年初,五甲乡成立全市第一个乡镇级老促会。5月28日,市老促会召开第一届三次理事会,翁培康当选常务副理事长(在老促会第一届一次理事会上,卫树人当选理事长)。1996年5月24日,市老促会召开第二届理事会,同时成立通州市扶贫开发协会,与市老促会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卫树人、翁培康分别当选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是年,各乡镇均成立“两会”,村(居)建立会员小组。2001年3月8日、2007年3月18日分别召开市老促会第三、第四届(扶贫开发协会第二、第三届)理事会换届会议,卫树人、翁培康分别连续当选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执行理事长)。2008年12月7日建立南通市老区扶贫基金会通州办事处,与市老促会、扶贫开发协会合署办公(简称“两会一处”)。市老促会由市政府主管,市扶贫开发协会由市政协主管。1993年—2009年6月,市“两会”每年聘请常年驻会工作人员5人。2009年6月,有“两会”团体会员38个,镇(开发区)“两会”20个,个人会员8000多人。通州市“两会”多次被中国老促会、省老促会、省扶贫协会评为先进单位。
二、主要活动
1993年起,市老促会(1996年5月后为“两会”,2008年12月后为“两会一处”)紧紧围绕农村和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老区资源开发利用、建设小康社会、关注弱势群体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重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306篇,反映基层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参考。有关农产品营销企业情况、发展养蟹业、开发旅游景点、区域共同发展、保护农民利益等14篇文章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刊载于《通州情况》。2005年,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振兴欠发达地区经济,加快区域共同发展的意见》汲取市“两会”调查报告中的建议。同年,7个欠发达镇获得财政扶持资金3074万元。2006年8月,市“两会”调查报告《加大帮扶力度,激发内生动力》引起市委、市政府对经济薄弱村关注。之后,通州市出台《关于促进经济薄弱村加快发展的意见》,30个经济薄弱村由30个工业企业结对帮扶,同时市设立专项资金(每年市财政拨出300万元)扶持经济薄弱村。2009年4月,市老促会《关于开展土地流转发展高效规模农业情况的调查报告》得到市领导肯定。
1993年7月,市老促会主办的《经济技术信息》(1994年5月改为《通州老区》)创刊,至2009年6月出版306期,并征订《大江南北》等刊物6.65万多份。1999年与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办联合编印《血染的大地,璀璨的明珠》发至全市。
1995年,市银杏协会成立后,市老促会与多种经营管理局编写出版《银杏丰产栽培技术》,促进银杏种植业发展;1997年1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采纳“两会”建议,决定把银杏树定为通州市“市树”;至2008年,全市种植银杏树160多万株,产干果2500吨,价值2200万元。2006年,市、镇“两会”调查收集种、养、加、销等典型40个,汇编《高效农业集锦》,刊印3000册,赠送给各镇村。至2009年6月,市“两会一处”先后为绿川元食品有限公司、市姐妹花床上用品厂等3个企业借贷有偿无息资金100多万元,并由企业吸纳老区贫困人员进厂务工。南通绿洲食品有限公司、东社香台特种蔬菜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4个项目,获得南通市老区扶贫基金会贷款贴息4万元。
1997年、2006年参与和推动“千户扶贫工程”“百千万救助帮扶工程”,开展“一、二、五扶贫工程”(市‘两会’、镇‘两会’、村会员小组分别扶助5、2、1户贫困户),至2009年6月,市“两会”先后筹集扶贫资金31万元用于产业化扶贫,向贫困户送苗羊、银杏树苗等,与市老年科协组织送医下乡,为老区输送500多名初中毕业生赴黄桥老区人才培训中心学习。组织企业向老区馈赠订阅《大江南北》等刊物1.41万份。2002年,市扶贫开发协会被评为省“扶贫到户”先进单位。
通州市多次在省“两会”召开的会议上介绍经验:1995年,东余乡作《开发老区,致富人民》的发言;2000年,市“两会”介绍实施“千户扶贫工程”的经验,2004年在省统筹城乡发展研讨会上《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保护农民利益的思考和建议》的发言稿,被省扶贫开发协会收录于汇编中。至2009年6月,通州市“两会”有130多篇文章分别被《南通老区》《江苏老区》刊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