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残疾人联合会

1993年起,通州市不断健全残疾人工作组织网络,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着力解决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脱贫、维权、无障碍环境和社会保障等方面问题,利用“全国助残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提高残疾人社会地位,优化残疾人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1997年办理残疾人证7500多本。2002年,全市有残疾人3.82万人,占总人口3%。2006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全市有残疾人8.05万人,占总人口6.4%。2006年、2007年,通州市先后被评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市、首批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达标县(市)。
一、组织建设
1990年11月,南通县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由民政局代管,1993年2月更名为通州市残疾人联合会。1996年11月升格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计划单列,仍挂靠民政局,2004年8月,与市民政局分设。1999年成立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01年成立盲人、聋哑人、肢残疾人、智力与精神残疾人亲友4个专门协会,2002年成立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2006年更名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残疾人服务社和助残志愿者联络站等。
1999年,乡镇配备兼职残联理事长;2000年下半年,由镇分管社会事业的领导代理理事长;2002年,镇配备专职理事长,建立村(社区)残疾人协会;2005年,镇配备专职委员,协助理事长工作。同年,通州市被确定为全国乡镇残疾人工作试点市,并在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五接镇被评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镇。2008年—2009年6月,通州市为4万多名持证残疾人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
二、代表大会
市残联第二次代表大会  1994年5月19—20日召开,117名代表出席,其中残疾人代表61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吴金元所作的《开拓进取,争取一流,把全市残疾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报告;选举第二届主席团委员33人。二届主席团一次会议选举严君毓为市残联主席,汤育民为执行理事会理事长。
市残联第三次代表大会  2000年4月13—14日召开,100名代表出席,其中残疾人代表51人。会议听取并审议陈剑文所作的《继往开来,团结奋进,共创残疾人事业美好明天》的报告;选举市残联第三届主席团委员33人。三届主席团一次会议选举许海波为市残联主席,陈剑文为执行理事会理事长(2001年5月,三届主席团二次会议同意陈剑文辞去执行理事会理事长职务,选举李振富为执行理事会理事长)。
市残联第四次代表大会  2005年11月24日召开,102名代表出席,其中残疾人代表53人。会议听取并审议李振富所作的《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为建设和谐通州而奋斗》的工作报告,选举第四届主席团委员36人。四届主席团一次会议选举黄卫锋为市残联主席,李振富为执行理事会理事长(2008年3月,四届主席团二次会议选举陈艳梅为主席,葛志兵为执行理事会理事长)。
三、主要活动
康复工作  1993—1996年,全市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832例,脱盲率100%。1994年、1996年,通州市先后被评为省、全国防盲先进市。1999年开展“视觉第一活动周”活动。2004年、2005年,市残联先后与世界轮椅基金会、上海市华都医院合作,分别向肢残人捐赠轮椅1000辆,为50名白内障患者提供免费手术。2007年3月,“光明工程”(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被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09年4月,通州市被评为省白内障无障碍市。
1993年—2009年6月,全市向残疾人捐赠轮椅3530辆,对残疾人进行肢体康复训练2590多人次、白内障复明手术近5000例、低视力矫治190多人、小儿麻痹症后遗症矫治490多人、聋儿听力语言训练290多人次、智残儿童康复训练250多人次,为残疾人安装假肢近300条、制作耳模32只,给残疾人发放助听器43只、盲杖4000根。
1995—1996年,全市建立社区康复站7个,村级康复指导站122个,形成市、乡(镇)、村三级康复服务网络的雏形。2001年5月,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投入运转,开展心理咨询、康复训练和康复服务工作。2002年,通州市被评为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先进市。2006—2007年,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范畴。2008年成立平潮镇残疾人安养服务中心和市脑瘫儿童康复机构。4月,《通州市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出台,150名7周岁以下残疾儿童接受抢救性康复治疗。至2009年6月,全市共投入70多万元,建成社区康复站100个,培训康复员300多人,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3.5万人次。
2001年,通州市出台《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十五”实施方案》,开展社会化、开放式和综合性精神病防治康复(以下简称“精防”)工作,进入全国“精防”工作县(市)行列。2002年,各镇建立“精防”工作组织网络和技术指导网络,开展村一级业务培训,镇、村建立精神病患者监护小组。2003年对贫困患者免费送药。2005年8月,通州市“精防”工作通过省级验收。2007—2008年出台《通州市精神病人免费发药暂行办法》《通州市精神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设立重症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专项资金。至2009年6月,有143名患者接受免费住院救助,花费75万多元;全市建档免费服药精神病患者970人。
帮助就业  1993年,全市有福利企业154个。1998年7月启动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全市各用人单位按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足额安置残疾人的单位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与单位应安排数或年度差额数的积的90%缴纳)。2001年起,加强对福利企业监管,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2003年,市人民法院对拒不缴纳保障金的2个单位进行强制执行。全市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首次突破100万元。2004年下半年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市地税部门代征。至2009年6月,全市有福利企业42个,安置残疾职工902人;共征收就业保障金近2000万元,400多名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2000年起,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对各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监察,并协助劳动监察机构依法查处违反残疾人就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行为。2002—2003年利用报纸、电台作免费培训广告;与相关培训机构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先后对290多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依托镇成人学校和农技部门对490多名残疾人进行种植养殖技术培训。2002—2004年举办盲人按摩培训班3期,50多名盲人通过劳动部门技术考核,至2008年有15名盲人获得高、中级按摩师资格。2005—2008年,市残联为150名自谋职业和创业残疾人提供扶持资金34万元。2009年6月,孟强参加中国百强推拿按摩师大赛,获全国“十佳”精英奖。至2009年6月,全市有计算机技能、服装加工、盲人按摩和家电维修等残疾人培训基地,参加职业技术培训3700多人次,推荐就业520人次,扶持38人从事种、养、加工项目,个体从业500多人。
扶残解困  1993年—2009年6月,每年在“全国助残日”(5月第三个星期日)期间,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累计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1500户,发放慰问金近30万元,解决困难500多件,接受社会捐款210万元,向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发放助学金90多万元。1997年启动实施“千户扶贫工程”,100多户残疾人贫(特)困户得到实惠。1998年,《石港镇志田村扶助残疾人的若干规定》被省残联转发到全省。1999年1月启动“单位包扶残疾人工程”,至2007年连续开展3轮,包扶单位捐款捐物、送科学技术,使352户特困残疾人家庭生活明显改善。2002年,市扶贫办将单位包扶残疾人工作纳入全市扶贫工作体系统一管理。同年,《通州市扶助残疾人若干规定》出台,明确残疾人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优惠政策和农村残疾人享受农业税费、附加费减免。
2001年,全市开展“助残一日捐”活动,至2008年获得捐款210多万元。2003年改建1461户残疾人草危房,新建楼房瓦房3767间,率先在全省基本消灭残疾人草危房。2006年,5246名特困残疾人进入社会保障“安全网”,基本实现残疾人“应保尽保”目标。通过政府承担特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自缴费用等措施,使4.67万名农村残疾人纳入新型合作医疗体系。2006年4月,市委、市政府决定每年4月和9月第二个星期六为“扶贫助残行动日”。是年,石港、东社、新联、金沙、张芝山等地先后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其中石港家禽类扶贫基地被省残联命名为省级示范基地,至2009年6月,全市建成残疾人扶贫基地13个,400多个残疾人家庭经扶持脱贫。2008年7月出台《通州市城乡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农村每人每月救助150元,城镇每人每月救助300元,至2009年6月,全市有1万多人获得救助。
维护权益  1993—1996年,以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为突破口,引导残疾人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人大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情况。1997年3月,市残联汇编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2000册发至各镇村,并开展残疾人政策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是年,通州市在省残疾人事业法制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1999年8月,市司法局、市残联联合建立由各律师事务所和各乡镇法律服务所为主体的市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同时下发《关于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2000年,全市建立法律援助中心4个、法律援助站26个。2009年5月,国家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在通州市设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至2009年6月,全市接待残疾人来访2800多人次,接受来信300多件,为200多名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
宣传教育  1993年,通州有聋哑学校、培智学校各1所。同年被评为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市。1997年5月,12个部委办局联合发出倡议书,开展“为聋哑儿童献爱心”活动,社会各界捐款29万多元。10名盲人接受双拼盲文培训,通过考试合格。1998年,市残联与教育局发出《关于对录取中专以上学校的残疾考生给予一次性补助的通知》,至2009年6月,有68名残疾学生获得17.4万元补助。2006年,市残联和通州职业高中联合办班,至2009年6月,有7名残疾学生免费就读。2006—2008年,市残联发放助学金40万元,解决700多名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上学困难。2009年6月,全市有特殊教育学校1所,设12个班,普校培智班6个,在校接受特殊教育学生331人,残疾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92%。
1994年,市残联拍摄反映通州残疾人事业的电视专题片《通州大地新华章》,出版反映残疾人事迹的报告文学集《非常人》。1997年开展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残疾人自强标兵评选活动。2003年,“通州残联”网站开通,2007年被省残联评为优秀网站。2005年开展评选“三十佳”(扶残助残十佳集体、十佳个人,十佳残疾人创业标兵)活动。2007年出版反映百名残疾人创业致富事迹的《特殊创业者》。2008年10月,三肢俱失的王剑华赴四川绵竹为地震致残群众进行心理援助,在灾区引起强烈反响。是年,王剑华被评为通州市文明新风典型。
残疾人文体活动  1993年,徐小明的笛子独奏获省残疾人文艺调演二等奖、全国残疾人文艺调演优秀奖;三肢缺失的王剑华的书法(口衔毛笔书写)在全省有较大影响;1998年,20件残疾人书画作品送省残联参展;2007年在第五届全省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汇演中,小品《两个人的车站》获一等奖;2008年8月,刘军的油画《千手观音》获省残疾人书画展一等奖,并参加“心向奥运、走进残奥、放飞梦想”全国残疾人优秀书画作品展。1993年—2009年6月,在南通市历届残疾人文艺汇演中获奖30个。其中,一等奖7个、二等奖9个,小品《牵手》获特等奖,市聋哑学校学生表演的舞蹈《拉丁风情》被中央电视台录入“《祖国万岁》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大型文艺晚会”节目。2003年参加南通市首届残疾人艺术节,通州市获一、二等奖各1个,三等奖2个和优秀奖4个。2008年6月在南通市残疾人“迎奥”书画展中,通州市获一等奖2个,二、三等奖各3个。
1998年,市聋哑学校体育运动队参加南通市体育比赛获5个第一名。1999—2006年在南通市第三至五届残疾人运动会上分别获团体总分第二名、第一名和第三名。其中,在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上,28名运动员获得13个第一名。2004年9月,通州市举行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161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54个项目比赛,其中7项打破南通市残运会纪录。2008年,10名残疾人参加南通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夺得8个单项第一名。2009年6月,在全国残疾人举重锦标赛中,肢残运动员顾小飞获得82.5公斤级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