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信  访

一、信访制度
1993年,针对群众集体上访量大幅上升趋势,为妥善化解矛盾,维护信访秩序,通州市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预案制度,对预案目的、政策依据、处置对象、工作原则、经费保障等进行充实、调整、细化,增强可操作性。1994年8月,市政府出台《通州市群众逐级上访和接待处理暂行规定》。“规定”明确指出: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先到有直接处理权限或管辖权限的基层单位反映。上访人同意基层接待处理的,视为上访终结;不服的,可到上一级业务部门反映;仍不服的,再到国家机关信访部门反映。市信访部门与南通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或乡镇两级复查一致的意见,为该上访案件在通州市的终结意见。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成立以后,1997年3月制定《人民建议受理登记制度》和《人民建议办理报结制度》,分别就人民建议受理登记、办理报结原则、时限、程序、统计、分析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1998年修改“通州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信访工作列入重点工作考核范畴,并作为各乡镇、市直部门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1999年5月在市信访局内开通市长热线电话,制定《市长热线电话办理制度》,明确办理原则、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和要求,使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快速处置。2001年为方便广大市民记忆和拨打,市长热线电话由6521194变更为6512345,蕴含“有事找政府”之意。2002年制定《通州市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通州市党政领导阅批来信制度》,要求市级党政领导定期接待上访群众,亲自阅批人民来信。市信访局受委托将领导接待批示和阅批信件交各责任单位处理,每月形成综合书面材料报领导审阅。2004年9月,市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调解工作防控越级上访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大调解网络作用,进一步完善调处方式,全面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在化解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防止群众越级上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进行大胆尝试和有益探索。同月,市委办公室下发《关于强化接访措施,规范全市信访工作秩序的通知》,要求强化接访措施,明确群众上访过程中“禁止性行为”,细化工作目标,以杜绝推诿扯皮等现象发生。11月,市委办公室印发《通州市妥善处置集体异常上访维护机关工作秩序的方案》,对处置集体异常上访的指导思想、适用原则、任务划分、工作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以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妥善解决在当地,确保通州社会政治稳定。2006年,围绕“整体联动、有效对接”目标,市信访局着力改变过去某一部门“千里走单骑”局面,根据社会矛盾纠纷不同类型和特点,横向拓展,在与纪检、法院对接基础上,深化检调对接、公调对接、劳调对接等,充分整合信访大调解资源,形成多种力量、多种渠道、多方协调、多管齐下工作格局。2008年,市信访局对国家、省和通州市在国务院新《信访条例》颁布实施后出台的规定、制度和文件进行梳理、汇总,编印《信访工作法规与制度汇编》下发到镇和市直部门,为推动信访工作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
二、来信来访
1993年,全市信访总量3084件(人次),其中集体上访46批1370人次,主要反映工资福利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占78%。集体上访规模由上年一批七八人、十几人,扩大到数十人、上百人,最多的一次近200人。集体上访的频率由上年一个月一两批,发展到最多时一天多批。集体上访规模、批次和处理难度都为历史罕见。1994—1995年,全市信访形势相对平稳,信访总量1994年为2397件(人次),1995年2923件(人次)。群众集体上访反映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农村土地管理和职工工资福利待遇两个方面。1996—2000年,全市信访总量除1998年有所回升外,主要呈下降态势,依次为4666件(人次)、4007件(人次)、4166件(人次)、3792件(人次)和3400件(人次)。这一时期集体上访群众情绪急躁,言辞激烈;反映的问题解决难度较大,主要反映在政治经济体制、反腐纠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资福利、下岗就业、文教卫生、计划生育、农民负担等方面。其中,工资福利、农村建房方面问题依然突出,如1999年9月下旬,企业职工为增加工资问题最多一天集体上访8批91人,创历史记录。2001年起,由于市内实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精简分流、行政村合并、税费改革等多项重大举措,引发大量矛盾和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反映上来,造成信访总量大幅度上升。至2005年连续5年全市信访总量一直保持高位运行,且呈逐年上升趋势,5年分别为4844件(人次)、5417件(人次)、5802件(人次)、5671件(人次)和6061件(人次)。年信访总量首次突破6000件(人次),集体上访年均160批,最多的2002年达到195批。2006—2008年,因各镇、各部门加大对信访问题处理力度,全市信访总量有所下降。3年分别为5030件(人次)、3601件(人次)和4103件(人次)。
三、信访处理
1993—2008年,通州市信访处理程序为: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由市信访局先予登记,然后根据问题的具体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交所在地政府和所属职能部门办理。所在地政府和所属职能部门接到交办件后,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报市信访局。对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由市信访局直接查办或牵头组织会办,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1993年,市信访局领导下基层查办信访案件283件,全局完成立案自办信访案件70件,查处南通市信访局认定的1992年越级赴京去省到市上访的13个信访老户反映的问题,上级交办信访件全部查处报结。其中,李港乡一信访老户反映其子女属土地工一事,因乡政府否认,久拖未决。市信访局派人实地调查,问题属实。通过协商,乡政府对其子女给予安置并适当补偿。1994—2008年,市信访局共查办信访案件927件,化解大量信访问题,其中退休职工要求落实相关待遇的占31.8%,要求解决劳资纠纷、邻里矛盾、弱势群体生活困难的占29.6%,企业职工要求解决欠发工资、办理医疗和养老保险的占22.7%,涉土涉迁群众要求提高补偿标准和解决农村土地承包、流转中产生土地矛盾的占15.9%。兴仁镇一名73岁退休老教师为与邻居房产、宅基地纠纷多次上访一案跨越几十年,牵涉多个部门,老问题处理结束新问题又冒出来,是个“老大难”案子。市信访局接案后,办案人员到实地勘查了解,调阅历史处理档案,先后到市城建委、市房地产管理处、兴仁房管所、市国土规划局咨询政策、法律,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同时,组织全局人员通案,进行细致缜密分析,以筛选方式排出疑点和症结,最后形成比较可行的处理方案,使该案得到妥善解决。为全面监督各涉访单位接访工作,积极参与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协调处理、跟踪反馈以及督查督办,建立信访工作大格局,2005年,市纪委、监察局向信访接待中心派驻监察室。同时,市纪委、监察局还会同市信访大调解中心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通州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通州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大格局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工作责任,将行政效能监察机制引入中心,确保每一件信访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及时、有效地办理。
为确保2007年中共十七大顺利召开和2008年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市信访局根据中央、省、市联席会议具体要求和部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重点排查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法涉诉、环境保护等方面矛盾纠纷和突出信访问题358件。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排队,筛选出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突出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其余交由各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查处理,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调处情况。2008年,为确保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全市社会稳定,按照中央联席会议要求,7—11月,开展市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全市大接访活动中,市镇两级共接待来访群众765批2012人次,受理信访事项623批1856人次。其中,当场解决426批869人次,落实化解方案197批987人次,形成包案化解91批263人次。
1993年—2009年6月通州市信访情况统计表
表19-7
年份来访总量 其中集体上访 来信(件) 越级上访(批) 市领导接处 信访局立案自办数(件)
批次人次批次人次本市受理上级转办接待来访(批)阅批来信(件)
1993448191246137011725692524670
19944981525579178728722620140
1995407204157152588213813627746
19963993579903123108713764433156
19977262987982075102021754626588
19985043169103249599717704723475
19995553161141253163112625728260
20005202733100208466715574825166
20015774008172337283610535136552
20026334891195428152618505435748
20035395150154448765232463529962
20046225006167432066539913638760
200512545054133329110073121912541650
20061279392879186811024018613654055
2007919279310515438084519515462564
20086903194110206090968179485846105
2009-01-06386178364985340984423113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