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乡镇人大
1992年12月—1993年3月,全县(市)32个乡、17个建制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共选出乡镇人大代表2990人。1993年2—3月,各乡镇先后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和正、副乡镇长。
1995年10月—1996年1月,全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共选出乡镇人大代表2916人。1996年1月底前,各乡镇先后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和正、副乡镇长。
1998年10月—1999年1月,全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共选出乡镇人大代表2913人。1998年12月—1999年1月,各乡镇先后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和正、副乡镇长。
2000年4—10月,全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撤销41个乡镇,新设18个镇,调整后全市共有26个乡镇。2000年10—11月,新设立的18个镇进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共选出镇人大代表1433人;11月下旬,各镇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和正、副镇长。
2001年,观音山、小海、竹行3个镇划归南通市区。12月,除新建镇外,其余5个镇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共选出镇人大代表323人;2002年1月,各镇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和正、副镇长。
2007年7—12月,全市20个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共选出镇人大代表1615人。12月下旬,各镇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
2004年之前,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2004年3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每届任期由3年改为5年。
全市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代表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决定行政区域内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建设计划,审查和批准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乡镇人大主席所作的工作报告等。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1993年—2009年6月,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加强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督促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组织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协助当地市人大代表活动,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组织视察“产权制度改革”、创建卫生城镇活动,评议乡镇“七所八站”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