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老干部管理

1993年,通州市把老干部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明确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为老干部工作第一责任人。乡镇和市直机关各口成立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各配备1名以离退休干部为主体、具体做老干部工作的专职副组长。市内企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后,为确保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不受影响,2000年,市委转发组织部、老干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老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市政府出台《关于公有资本退出后市属企业处理职工劳动关系的试行意见》,明确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单位、经费来源等。全市逐步形成“所在单位自管、上收一级统管、建立组织直管”老干部管理模式。2004年6月,市内改制的绝大多数市属企业实行属地管理,涉及131名离休干部由所在单位、接收镇和市社保部门共同管理。
1993年起,全市各级组织老干部参与“绿色银行工程”“多种经营百项投入工程”建设,引导老干部参与发展民营经济和招商引资,为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出谋划策。2002年—2009年6月,全市老干部参与经济建设887人,创办和帮办企业134个,引进项目68个,引进外资3.23亿美元、内资5.8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