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组织机构

1992年末,县委设工作部门6个、直属单位8个、派出机构9个,辖37个党组、88个基层党委、66个党总支、3037个党支部。经过1996年、2001年两次党政机构改革,2000年、2001年两次行政区划调整,全市基层党组织数量有较大变化。至2008年末,市委设工作部门6个、直属单位2个、派出机构4个,另有市委、市政府直属单位3个。全市共有59个基层党委、272个党总支、3176个党支部,另设党组32个。市纪委内设10室,辖9个派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