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安全生产监管
1993年后,通过调整、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通州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不断推动和强化。每年都要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同时,将全市事故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与各部门,加强督促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使各级与各部门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2002年,全市各镇都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助理,负责辖区内安全监管工作,并且建立安全检查、安全例会、安全培训等6项工作制度和7本工作台账,从而使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1993年—2009年6月,全市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远低于南通市规定的指标,连年被评为南通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