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食品安全监管

一、食品“三网”建设
食品安全责任网  2005年,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成立由农林、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组成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镇区成立由分管镇长任主任的镇区食品安全委员会。2008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改建为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镇区按照市里的模式作相应调整。每年年初,市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与各镇区、各相关部门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各级政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
群众监督网  2006年,在全市各村(居)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站,每个监督站聘请3~5名义务监督员,形成深入千家万户的群众监督网络。为保证监督站工作顺利运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制作标牌和工作台账,明确职责和日常工作制度。2007年,在各镇政府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助理职位。至2009年6月底,全市共建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站227个,聘请协管员297名,信息员1110名。
现代流通网  2006年起,由工商部门为主,组织和发动有信誉、有实力的食品经营企业向乡村延伸布点,在每个行政村开设不少于1家食品安全示范店,实行食品连锁经营,经营的商品全部由总公司配送。至2009年6月底,全市建成镇级食品安全示范店28个,实现镇级全覆盖;村级食品安全示范店238个,行政村覆盖率91%,食品集中配送率80%以上。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005年9月下旬至11月上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饮料、酒类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108人次,检查饮料、酒类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2702家次,共查获假冒白酒6386.5公斤,假冒牛奶248瓶;查处违法行为23起,涉及总货值金额26.3万元,取缔无营业执照经营户14个,取缔无卫生许可餐饮店(馆)2个,处理违法行为罚款共计5.1万元。
2006年,开展学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场所联合整治和儿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对全市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学校小卖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饮食店和副食店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199个,学校内小卖部98个,学校周边饮食店77个、副食店30个,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2007年,组织市、镇、村三级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的“春雷行动”,由市、镇有关部门会同村居协管员、信息员实施检查,各监管部门提供执法支持,药监部门搞好协调和监督。整治的重点包括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等环节,治理的内容包括农副产品的源头污染、“五小”行业(小餐饮店、小浴室、小网吧、小歌舞厅、小旅馆等)和小作坊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和工地食堂的卫生管理、标准化农家店建设以及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等。2009年上半年,全市各地共出动检查人员4768人次,检查食品相关单位6620个、药品相关单位575个,发出检查意见1997条,对128个单位责令整改。
2008年9月,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市政府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对“三鹿”等22个品牌69个批次奶粉及24个批次液态奶的专项清查工作,共查出问题奶粉1449.2公斤、液态奶875.99公斤。同年12月,根据全国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活动持续到2009年4月底结束,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958人次,执法车辆453台次,检查相关单位6332家次,抽样检测农产品样品1000余个,检测结果合格率为100%。对少数单位有扩大添加剂使用范围、计量器具不全等问题责令及时整改。
三、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
2007年,通州市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定期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全市镇、村协管员进行培训,同时提出和实施“春雷行动”专项整治、安全镇村建设、食品质量动态监测等工作计划。农林部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配合工商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贸市场速测室并进行规范运转,将“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机结合,确保农产品和鲜活畜(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达95%以上。质监部门按国家相关规定对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定期开展食品质量巡查、年审和监督抽查,对合格率低的品种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工商部门在巩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管责任制度,规范食品进销环节,确保消费者对安全、放心食品的需求。卫生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许可证办理率达100%;继续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促进已通过分级管理的单位进一步提高,加大量化分级管理实施覆盖面。商务部门引导有条件的连锁超市参加标准化农家店建设,并使食品集中配送率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2008年6月23—24日,省验收组对通州市创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组认为通州的创建工作呈现出领导重视、措施扎实、思路创新、项目带动等特点,较为圆满地完成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的标准。
四、食品药品安全镇、村建设
2007年,市政府办公室出台《食品药品安全镇村建设方案》,部署食品药品安全镇村建设工作,提出八个方面的工作目标:(1)全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检测范围,基本解决农产品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基本农田保护区使用违禁农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蔬菜、畜(禽、水)产品农(兽、渔)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逐年下降。(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市场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彻底解决婴幼儿配方奶粉等16类食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3)镇所在地以上市场、超市100%建立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批发企业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等。(4)各镇的餐饮店、小吃店消灭无证照行为,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畜(禽)肉行为;杜绝用有毒有害物质防腐、预制各种食品;全面推行农家宴备案、卫生指导、厨师体检等管理制度。(5)全市生猪进点屠宰率达100%;城镇市场、超市不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的猪肉,并实现可追溯;放心食品农家店村覆盖率达100%。(6)药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完成改造,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年跟踪检查率100%;各镇药品使用单位100%实行星级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90%以上达到规范管理要求;违法医药广告监测率和处置率达100%。(7)食盐、烟草等特定品种消费市场得到有效整治。(8)在城乡居民中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在中学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和消费者满意度。《建设方案》出台后,各镇、村都制定相应的创建方案,重点在责任落实、组织协调、综合监督、监管绩效等四个方面逐一进行落实。2008年,经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考评,全市共建成2个示范镇、10个合格镇区、8个创建工作先进集体、50个示范村和107个合格村。
五、食品安全动态监测
2008年,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动态监测工程,由农林、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根据监测计划,在金沙、张芝山、平潮、三余、石港5个镇采集食品监测样品,采集品种为米、面、油、蔬菜、水果、水产品、肉制品、调味品等,采集的样品送市疾控中心、南通市农产品检测中心等有资质单位检验。全年共抽检食品510批次,检验合格469批次,不合格41批次,合格率91.96%。检验结果共刊登6期公告,净化食品市场。2009年初,市财政计划投入45万余元作为食品安全动态监测的专项经费,全年计划监测598批次,至当年6月底,已监测食品样品235批次,刊登公告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