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1993—2008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市市场主体数量日益增多,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993年为3.68万个,2008年增加到7.76万个。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工商管理部门加快职能转变,改革企业登记管理制度,将审批设立制度逐步过渡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注册制度;拓宽监督管理范围,从侧重于监督管理集贸市场和工业品市场,转变为监督管理各类市场;调整行政执法重点,从重点查处投机倒把活动转变为依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公平竞争;提高管理层次,从侧重于具体业务管理转变为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进行宏观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