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管理

一、管理方式
1993年2月撤县设市后,通州市成为江苏省计划单列市,但各类计划仍由南通市下达。重要生产资料等物资供应计划,上级计划部门按年度下达,市计委作为指令性计划,分解下达各单位。下达的主要指令性计划有:煤炭、钢材、生铁、成品油、进口汽车及户口“农转非”等。1994年起,指令性计划大部分被取消。1997年起,基本建设计划、户口“农转非”等计划也都取消,指令性计划不复存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分解后,以责任书的形式下达到市直各部门、各乡镇,实行目标管理,计划内容主要有工农业生产计划、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和交通运输计划、“三外”(外资、外贸、外经)工作计划、科技项目计划、综合财政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计划等。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全市年度主要经济指标、第三产业发展指标、民营经济发展指标等等,也逐步列为指导性计划下达。
二、项目审批
1993年起,新办工业企业,根据产业政策需宏观调控的由市计委审批,其余分别由主管部门批准。1997年,对开办私营企业简化审批手续,由市工商部门按规定直接审批。用汇额度、“农转非”指标、重要生产资料物资计划等事项均不再审批。2001年7月,项目审批工作改由市行政审批中心实行一条龙服务。2004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类型分为备案、核准和审批三种。对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从投资决策角度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对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
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1993年,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5亿元。1997年,在全国投资环境偏紧的大前提下,投资结构有所调整,但重点建设继续加强,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0.14亿元,占计划的101%。2001年,在国家继续加大投资、扩大内需政策推动下,全市投资环境不断优化,重点项目投资结构进一步完善。是年,虽然经过调整行政区划减少3个镇,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仍完成39.92亿元,比上年增长3.8%。2002年,在市“招商引资、优化环境、转变作风”三项重点工作推动下,项目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6.79亿元,增长17.2%。2005年,通过开展争取“工业产值超千亿,投入超百亿”活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1.6亿元,工业投入105.2亿元,首次双超百亿大关,重大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性推进。全市有210个投资额超1000万元的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完成工作量55亿元。其中完成工作量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20个,累计完成工作量达到10.2亿元。2006年、2007年,围绕做大做强产业经济,着力打造“三区三园”,扎实推进产业承载平台建设,两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分别达到152.09亿元和180.21亿元。2008年,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9.53亿元,同比增长16.3%。其中项目农业投入15亿元,新建扩建农业项目141个;规模以上工业完成投入144.53亿元,增长23.2%;规模以上服务业投入32.02亿元,增长41.6%(其中房地产投资10.32亿元,增长6.4%)。重大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全市在建重大项目170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64个),完成工作量97亿元。
1993—2008年通州市主要社会经济指标统计表
表17-1
年份年末总人口(万人)地区生产总值(亿元)第一产业(亿元)第二产业(亿元)第三产业(亿元)财政收入(亿元)财政支出(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出口总额(万美元)注册外资实际到账(万美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元/人)农村人均纯收入(元/人)
1993145.6440.698.3923.328.982.591.4913.964300198127281369
1994145.8958.5312.8033.0512.683.052.0018.039758213340172096
1995145.8677.4418.9640.4418.043.642.2125.2814508181149462863
1996145.5786.8521.3840.6324.834.342.5629.5719082401454833417
1997145.6096.8719.0550.0827.744.932.8830.9521274400862273600
1998145.23105.5519.2554.6131.695.533.4233.1624715250664023771
1999144.66114.0819.9959.5934.505.673.8236.0421348124468013899
2000144.28109.2018.4356.1834.587.084.6238.8230449117171524072
2001130.19120.1019.3163.6437.148.165.3736.2029068124576014278
2002129.21131.5518.0773.3840.0910.007.3540.2233685265175974547
2003128.13149.6220.1085.7543.7813.149.3545.06417641052991044835
2004127.14180.5721.70109.7749.1014.5511.2464.405925112432104485432
2005126.25222.0823.06132.3766.6520.0313.4075.098002422171120386045
2006125.64270.6824.46161.2784.9524.1316.6287.219593744987134766680
2007124.89323.3326.15192.56104.6233.9423.93102.8312019433507160277520
2008124.27391.0030.35231.00129.6541.6132.10129.4214599425807185088363
说明:按照全国首次经济普查后规定的国民经济核算方案,对1993—2008年地区生产总值及一、二、三产业数据作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