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保险业
1992年末,境内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通县支公司1个保险机构,主要经营财产和团体人身保险两大保险业务。全年财产保险费收入1592.4万元,理赔661.1万元;人身保险费收入1726.7万元,理赔(给付)81.6万元。1993年起,市内财产保险业务连续多年居苏中各县(市)支公司之首。1996年3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通州支公司分设为中保财产保险和中保人寿保险2个公司。1998年起,保险市场逐步开放,平安保险通州办事处、太平洋保险通州办事处相继成立,形成以国有保险为主渠道其他保险为补充的经营格局,经营各类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及其附加险种多达200多个。2008年,全市财产保险收入6226万元,赔付4883.3万元,分别是1992年的3.91倍和7.39倍;人寿保险费收入5.32亿元,赔付1.55万元,分别是1992年的30.79和189.68倍。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成为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抗洪、抗台(风)、抗击百年未遇雪灾以及养老、医疗等保障方面成为民政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重要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