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猪肉销售管理

一、销售渠道
1993年以前,境内生猪猪肉市场实行议价议销,销售渠道形成“双轨制”,食品公司销售占比逐年下降,1993年销售仅2万头。1996年5月1日起,全市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实行猪肉销售市场准入管理,上市销售猪肉必须是定点屠宰场出场的合格肉品,猪肉产品检验证、检疫证、定额票据齐全,规定市场摊位,亮牌经营。2003年,市食品公司原有食品站退出猪肉销售市场,猪肉销售全部由个体户经营。2006年,在全市生猪肉品经营户中开展“诚信守法”评比活动,通过层层推荐评比,37名生猪肉品经营者获得“诚信守法”称号。2008年—2009年6月,雨润专卖店、苏食专卖店等陆续在市内登陆,改变在农贸市场卖肉的传统格局。至2009年6月底,全市共有生猪肉品销售摊点摊位960多个。
二、市场管理
1996年起,市生猪屠宰管理部门联合工商、农业、卫生、公安等部门采取设卡、巡查等措施,加强对入市销售猪肉产品、肉品检疫合格证、肉品检验合格证、印花、定额票据的检验和核实,杜绝病害猪肉流入市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不合格生猪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1998年,通过执法检查,全市发现2起生猪5号病及2起疑似生猪5号病的白肉,均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1999年,取缔违法猪肉批发点1处,查处送私宰肉到学校食堂的违章行为4起。2002年6月,查获外市县流经通州市无检验花猪肉8350公斤。2003年对路边零售摊位专项整治和执法月活动中,查扣未经检疫检验的猪肉5182公斤,销毁病死猪肉1283公斤。2006年4月和9月开展“执法月”活动,整治问题突出的农贸市场3个,取缔9个无证经营户,关闭不合格屠宰场3个,查扣违规猪肉897公斤,销毁病死猪780公斤。2007年开展“春雷行动”,检查集贸市场86次、集伙单位64个、超市7个,查处违规经营户10户,取缔私屠滥宰点1个,共销毁病死猪肉129公斤。2009年上半年,市服务业发展局联合工商、农林、卫生、环保、质监部门及各镇对屠宰场、农贸市场、超市、集伙单位、路边摊点进行执法检查50多次,捣毁一处点外私宰窝点。1996年—2009年6月,全市共计查处点外私宰肉3.2万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