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工业企业改革
1993年后,在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调整政府与企业责权利关系,调动企业和职工生产经营积极性的基础上,按照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全市工业企业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公司制为主要形式,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出售、兼并、租赁以及破产等多种方式放开搞活国有、集体企业。至2008年,全市基本完成国有、集体工业企业战略性改组和所有制结构调整的两大任务,公有资产整体退出,形成以民营资本为主、外资及港澳台资和社会资本为辅的所有制结构。
为适应微观经济主体的放开搞活,全市工业管理体制按照市场化发展方向,管理机构改革不断精简裁并、调整和转换职能。2004年7月,市属工业企业实行社会化属地管理,与主管部门脱钩。企业的经营方式、用工分配和社会保险等制度改革不断推进,职工由“企业人”向“社会人”转变,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能进能出,双向选择,以按劳分配为主、生产要素分配为辅的分配制度基本形成;企业由政府直接管理,转变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从而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通过工业企业改革,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开辟新的空间,使之逐步成长为全市的主流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