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电  力

20世纪60年代以后,南通县内的供电网络逐渐拓展延伸,1990年实现村村通电。1992年有49.68万户通电,通电率99.58%,当年全县社会用电量5.5亿千瓦时。
1994年起,通州市开展农村电气化和用电标准化建设,实施扶贫通电工程,1995年实现户户通电。1996年,分别被省电力工业局和国家电力工业部表彰为“农村用电标准化县”“农村电气化县”和“全国县级电网调度自动化县(市)”。1996年,220千伏银河输变电工程投运,供电能力显著改善。1998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重大决策,全市实施大规模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2000年,通州市通过省政府验收,成为全省首批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竣工县(市)之一,并成为苏中首个全社会年用电量超过10亿千瓦时的县级市。2002年,完成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同年电力通信系统实现微波、光纤双通道自动切换。2003年用电实现城乡同网同价。2006年起,贯彻国家电网公司和省电力公司“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重点规划和实施输配电网络建设,新增110千伏变电所3座,扩建增容6座变电所,新增、改造10千伏线路165千米,新增、改造配电变压器387台,新增单相变压器402台。农村配电网络供电能力、供电质量、节能降耗、供电可靠性得到进一步提升。2008年,全社会用电量25.65亿千瓦时,为1992年的4.66倍。
至2009年6月底,通州电网形成以两座220千伏变电所为枢纽、13座110千伏变电所为主通道的电力联合网架,电网受、供电能力显著提高,电力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
1995年,通州市供电局(供电公司)被电力工业部表彰为“电力‘三为’服务达标单位”。1999—2008年,4次获江苏省文明行业称号。2006年,被省委宣传部、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表彰为“创建学习型企业工作先进单位”,被国家电网公司命名为一流县供电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