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路养护管理
一、公路养护
1992—1994年,全市(县)共完成砂石公路黑色化改造340公里。2002年养护体制改革后,公路养护由专业养护公司负责,市公路管理站履行养护监管职能。至2009年6月底,市公路管理站养护监管里程2349.47公里,其中,国道76.03公里(包括高速64.14公里)、省道131.47公里、县道372.0公里、乡道902.1公里、村道867.87公里。2001年—2009年6月,维修和改造国、省干线131.92公里,干线公路好路率93.5%;改造支线公路60公里。
二、公路管理
市公路管理站与市人民法院于1992年联合成立公路管理合议庭后,路政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建房现象明显减少。1995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公路清理整治工作的意见》后,对公路两侧5米内民房、临时棚披、围墙、堆积物、木材市场等违章现象进行清理整治,公路通行能力得到提高。1998年1月1日起,市公路管理站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等,对全市范围内公路进行行政管理,依法治路。2004年12月,通州路政管理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8年协助市政府出台加强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的有关规定。2009年初,着手创建路政合格镇村工作。
三、安全保障工程
2003年前,全市公路标志标线还不尽完善。2003年,通州市按照省、南通市公路管理部门关于对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实施安保工程要求,开始对全市干线公路实施安保工程。至2008年末,全市579公里干线公路和县道均施划标线,按1999年国标设置指路标志274块、禁令标志591块、警告标志990块、指示标志716块,S223、S335、S336等省道有118.16公里实施安保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