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水政执法

一、执法队伍建设
20世纪90年代初,县(市)水利局内设水政科,负责水利法制建设规划、水法宣传、水行政许可及许可后检查监督等。1995年12月建立的市水政监察大队,负责水政执法监察和水事案件查处。市水利局多次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参加省、南通市培训和考试,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1998年,市水利局被省水利厅评为水政工作先进单位。至2008年末,全市共有80人持有水政执法证,其中绝大部分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水事违法案件查处
2002年以前,水事违法案件大多为水管单位报告和群众举报。2003年起,市水政执法机构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巡查,建立巡查制度,将全市划分为26个巡查区域,每个区域都有专人负责巡查。水政监察大队每月不少于4次执法督察,每季度组织一次大规模普查活动。同时注意将防范水事案件发生的关口前移,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防范,在制止和查处水事案件中,先主动对当事人和周围群众进行水法规宣传,再依法查处,取得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1998年3月,先锋镇苏家棣村7组一村民以乡政府收取2000元临时用地费和曾派人到场放样为由,在通甲河南岸青坎上违章建造3层楼房。市水政监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后,随即赶到现场,经过调查取证、立案报批和告知等程序,对违章村民作出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并责成先锋乡政府退还收取的临时用地费。通过查处这一案件,对原先也想在河边建房的村民起到教育作用。2004年2月,南通山峰色织有限公司为解决用水困难,利用春节期间在厂区内私凿一口深井并投入使用。该公司系通州市知名企业,对社会贡献较大。面对各种压力和挑战,水政执法人员反复上门宣传教育,一方面坚持依法办事,另一方面设法从其它途径帮助企业解决用水问题,最后以将私打深井回填,并处罚款1万元结案。
1993—2008年,全市共查处在河道非法取土、非法凿井、非法占用水利工程用地及在行水河道上非法设障等水事违法案件449起,立案105件,罚款44万多元,当年结案率均在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