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水 利
通州市境内水利工程设施大多建于20世纪50—70年代,限于当时经济和技术条件,一般设计标准低,在多年运行以后,原有功能逐渐下降。从1993年起,市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提出的新要求,从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组织和调动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实行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综合治理。按照规定标准,对江海堤防全面维修加固,改建和新建16座穿堤涵闸、3座内河水系控制涵闸,进一步提高防洪挡潮和引排调节能力,成功地抵御了台风、洪潮、雨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同时,有计划地进行以疏浚整治县乡河道、推广节水灌溉、改造中低产田为主要内容的农田水利建设;开展水法规宣传,严格水事执法,改革水利管理体制,注重水资源保护和科学有序的开采利用,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从而逐步由以引排为主的传统型水利向科学开发利用水资源、优化水环境、保障水安全、实现人水和谐的现代型水利转变。1998年12月,市水利局被人事部、水利部表彰为1998年抗洪抢险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2005年12月,被人事部、水利部表彰为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2006年10月,被水利部表彰为全国水利建设与管理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