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工业企业排污口整治

1993年,对全市重点排污企业调查摸底,摸清企业排污管网的布设与走向和排污口个数,在此基础上,逐一整治。至1998年末,全市共封堵废水排放口62个,基本实现一个企业只有一个废水排放口和一个雨水排放口的目标。此后,凡是新建企业,在项目审批时都提出只准设置一个排污口的要求。
1999年4月,市环保局下发《全市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计划》,组织人员对117个企业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在工业企业排污口增设明显的标志牌,标明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污口编号、监制部门等。凡日排废水100立方米以上的排污单位以及新、扩、改建单位均要求在总排污口上游安装明渠废水流量计。至2002年,全市共竖立废水排污口标志牌115块,废气排污口标志牌87块,安装污水流量计96台。
2003年8月起,实施通启河、通吕运河沿线排污口规范化工作。限定一个排污企业只能设一个废水排放口,并明确位置及经纬度,设置2×0.6米×0.6米明渠和采样阴井、标志牌。为便于及时了解排污企业废水排放情况,对凡是日废水排放量达100立方米(或COD30公斤)以上的企业,安装COD在线监测仪,并通过无线网络与市环保局中央控制室联网,对各排污单位排放量、排放浓度进行实时监控。至2009年6月,与市环保局自动监控中心联网的排污企业有52个,共安装COD仪43台、流量计42台、pH计2台、氨氮在线仪1台、烟气在线仪1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