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大气监测

1993—1995年,对城区环境空气进行质量监测,设3个测点:供销大厦点代表商业区,市环境监测站点代表工业居民混合区,聋哑学校印刷厂点代表清洁区。1996—2000年,设市地税局点代表商业区,市棉纺织厂点代表工业居民混合区,市钢管厂点代表清洁区。2001年起,设市地税局点代表商业区,市棉纺织厂点代表工业区,市教师进修学校点代表清洁区。各点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颗粒物,每年1、4、7、10月中旬连续监测5天,每天4次。2001年12月在市环保局点位建成首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2005年在市武警中队点位建成第二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项目均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每天24小时连续监测。
1993—1995年,设自然降尘监测点3个:市委组织部点代表商业区,市环境监测站点代表工业居民混合区,市航道站点代表清洁区。1996年起,新增市棉纺织厂点,代表工业区监测点。监测采用重量法,每月1次。
1993—2005年,在市环境监测站设点监测酸雨,逢雨必测,测定项目为降水量、酸碱度、电导率。2006年—2009年6月,雨量较大时加测酸根离子(硫酸根离子、硝酸根离子、氯离子、氟离子)及金属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钠离子、镁离子及铵根离子)。